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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写给儿童的法律知识书吗(写给孩子的法律故事书怎么样)

本文目录一览:

法制护航快乐成长都有哪些推荐的书目

《关爱成长 法治护航》(系列)

学八礼四仪 做文明少年(系列)

《践行价值观 放飞中国梦》(系列)

《知识产权零距离》(系列)

青少年法制课堂(系列)

青少年不良行为自我预防

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防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青少年读本(系列)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生教育读本(系列)

法制教育(小1-高三)系列

中小学生宪法学习读本(插图版)

百变小超人1——理直气壮做孩子(青少年法律绘本系列)

百变小超人2——法律护航 快乐成长(青少年法律绘本系列)

第一本法律故事书:绘声绘色讲解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法律常识(双色图文版)

第一本法律漫画书(第三版)【推荐版】——图解日常法律知识

未成年人法制安全教育100问

小学生法律必修课

中学生法律必修课(第二版)

中小学生法制教育与安全防护系列——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手册

未成年人法律保护问题100问

《美丽中国—勇做生态文明建设者》 (系列)

法制教育(系列)

托起我的中国梦(系列)

三爱教育读本(系列)

依法治国 学法守法—中国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系列)

幸福的尺度(毕淑敏)

林清玄散文精选(青少卷)

城南旧事(绘图本)

传世经典美文99篇

刘墉散文精选

零花钱大计划(小学生适用)

捣蛋小子变形记(小学生适用)

一号教室(小学生适用)

自省清单(小学生适用)

差点丢了自己(小学生适用)

国学基本教材:弟子规

国学基本教材:三字经

国学基本教材:千字文

国学基本教材:千家诗选读

国学基本教材:诗词格律

国学基本教材:宋词选读

国学基本教材:幼学琼林

国学基本教材:论语(上、下)

国学基本教材:大学 中庸

国学基本教材:诗经选读

国学基本教材:唐诗选读

国学基本教材:左传选读

国学基本教材:颜氏家训

国学基本教材:史记选读(上、下)

国学基本教材:诸子文选(上、下)

国学基本教材:唐宋文选

国学基本教材:礼记选读

国学基本教材:楚辞选读

国学基本教材:孟子(上、下)

国学基本教材:汉魏六朝文选

傅敏编傅雷家书

哈佛凌晨四点半:哈佛大学送给青少年的礼物

这才是中国最好的语文书(综合分册)

最大最大的世界

依法治国青少年读本

生如夏花:泰戈尔经典诗选

钱文忠漫谈人生

中国人的圣书--论语

诗意栖居的朝代--唐代诗选

美国最高儿童文学奖作品系列:铁路边的孩子们

美国中小学最佳课外读本:希利尔讲给孩子的世界地理

诺贝尔文学奖获奖者散文丛书——凯尔特的曙光(青少版)

诺贝尔文学奖获奖者散文丛书——大地的晚歌(青少版)

读懂名校 走进名校—老清华的故事

读懂名校 走进名校—老北大的故事

儿童故事-隐身草

侦探故事-奇怪的密码

传奇故事-神奇的牙齿

百读文库:全球城长经典:奇风岁月(美国中学的文学教材)

译林名著精选:人类群星闪耀时(软精)

布鲁克林有颗树(曹文轩推荐20世纪最佳青少年读物)

译林名著精选:瓦尔登湖

经典译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经典译林:简爱

经典译林:鲁滨逊漂流记

译林人文精选:富兰克林自传

宇宙是什么

宇宙简史-起源与归宿

春天怎么还不来

七彩阅读 低年级精选本(彩色)

七彩阅读 中年级精选本(彩色)

七彩阅读 高年级精选本(双色)

石榴女王(冰心青少年文库)

寄小读者(冰心青少年文库)

纸船(冰心青少年文库)

小桔灯

像溪流般吟唱(冰心青少年文库)

一日的春光(冰心青少年文库)

樱花赞(冰心青少年文库)

芬芳百年的一朵花(冰心青少年文库)

繁星.春水(冰心青少年文库)

文学家的造就(冰心青少年文库)

我的童年(冰心青少年文库)

一只小鸟(冰心青少年文库)

冬儿姑娘(冰心青少年文库)

安武林儿童文学获奖作品—葡萄牙小熊

安武林儿童文学获奖作品—青鸟快快飞

安武林儿童文学获奖作品—小白兔的美食店

安武林儿童文学获奖作品—月光下的蝈蝈

原来如此—超级变变变

原来如此—地震求生记

原来如此—钢铁变形记

原来如此—丛林特攻队

原来如此—成长正能量

原来如此—数学也疯狂

原来如此—黑洞逃生记

原来如此—怪蛋的危机

原来如此—遭遇外星人

原来如此—食物的旅行

远古的悸动——生命起源与进化

远古的记忆——南京猿人

远古的奇观——南京雨花石

远古的霸主——恐龙·翼龙·鱼龙

远古的灾难——生物大灭绝

渐行渐远的南极——寻找大陆漂移的证据

有什么适合中学生看的关于法律知识的书?

《形式逻辑》或《法律逻辑学》以及巜法学基础理论》,然后把现行法律和法学著作对照学习,比如把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巜刑法学》著作对应的学习和分析具体案例,只有这样才能准确理解法律条文。十几门基本课程学习一遍后,再对照现行法律分析难度较大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涉及到多个法律部门的交叉案例。同时必须认真学习党的重大政策和理论,如十九大政治报告,因为党的政策对立法、司法、执法都有重要指导作用。

未成年保护的法律法规书书皮

在我国有一部专门保护未成年的法律法规,名字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全文如下: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第四条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第五条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六条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第七条 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具体机构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 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保护未成年人有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第十一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

第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

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十三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十四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作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十五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第十六条 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二十三条 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依法设置专门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专门学校的办学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专门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协助和配合。

专门学校应当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专门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不得歧视、厌弃。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第二十七条 全社会应当树立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第二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并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并加强管理。

第三十条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校在节假日期间将文化体育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社区中的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上网服务。

第三十二条 国家鼓励新闻、出版、信息产业、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艺术家、科学家以及其他公民,创作或者提供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出版、制作和传播专门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内容健康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国家给予扶持。

国家鼓励科研机构和科技团体对未成年人开展科学知识普及活动。

第三十三条 国家采取措施,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推广用于阻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新技术。

第三十四条 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

第三十五条 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有害于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需要标明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

第三十六条 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第三十七条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第三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

第三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第四十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和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第四十一条 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

禁止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

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依法维护校园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场地、房屋和设施。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救助场所,对流浪乞讨等生活无着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护送流浪乞讨或者离家出走的未成年人到救助场所,由救助场所予以救助和妥善照顾,并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领回。

对孤儿、无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以及其他生活无着的未成年人,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

未成年人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虐待、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在办理收留抚养工作中牟取利益。

第四十四条 卫生部门和学校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卫生保健和营养指导,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条件,做好疾病预防工作。

卫生部门应当做好对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幼儿园、托儿所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发展托幼事业,办好托儿所、幼儿园,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兴办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和训练幼儿园、托儿所的保教人员,提高其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四十六条 国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荣誉权不受侵犯。

第四十七条 未成年人已经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再升学的,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职业教育,为他们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第四十八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教育和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及其监护人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五十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司法活动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在司法活动中对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继承案件,应当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应当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第五十三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第五十四条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五十五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并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第五十六条 讯问、审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到场。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刑事案件,应当保护被害人的名誉。

第五十七条 对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

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应当对其进行义务教育。

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的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

第五十八条 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第五十九条 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与犯罪行为的预防,依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对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二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三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四条 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等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五条 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标明注意事项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六条 在中小学校园周边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的,由主管部门予以关闭,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七条 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八条 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六十九条 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十条 未成年人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职责,或者虐待、歧视未成年人,或者在办理收留抚养工作中牟取利益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一条 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有什么可以推荐给五岁小朋友的法律读物?

我推荐推荐郑渊洁先生的作品,《皮皮鲁送你100条命》《皮皮鲁和419宗罪》《皮皮鲁和425宗罪》。感觉都很适合小朋友。

针对幼儿园法制教育图书有哪些?

今天推荐16本给家长看的儿童教育书籍。这些中外教育书籍在市场上都畅销已久,可能不少你都已经听说过。虽然做父母不用上大学,但能做好父母,除了爱以外,也是一门学问。这些书有的比较专业,有的比较抒情,有的比较讲究实际操作,有的侧重帮助家长了解儿童心理。不管怎样,适当学习学习,还是很有必要的。这些书虽然在黑板报资源库中也有电子版,但我强烈建议家长买纸质书来读。

1、爱的艺术(美国)

本书是德裔美籍心理学家艾里希弗洛姆最著名的作品,以他本人的爱情经历为实际体验和研究来源,告诉读者爱是什么,以及掌握爱的艺术所应具备的素质或人格特质,并在书的最后一部分提供一些练习的技巧。爱的艺术以爱情为引导,将父母之爱以及到社会的现实状况,进行了非常详尽的表达,更能深层次的明白爱的意义。

2、孩子,把你的手给我(美国)

这本书通篇讲述的只有一个道理:对感受要宽容,对行为要严格。它的副标题为“与孩子实现真正有效果沟通的方法”。这本书理论极少,事例极多,可以说是手把手地教父母怎么和孩子沟通,适用于3岁以上孩子的家庭。

3、爱和自由

从这里你可以读到什么是爱,什么是自由。“孙瑞雪小学”中的“孙瑞雪”就是这本书的作者。她积极倡导蒙台梭利教育,把蒙台梭利的观点都写进了这本书,并把陪伴和倾听都用于她的教学实践中。这是打破传统教育理念的一本书。什么是真正的爱?要不要给孩子自由 ......

4、谁拿走了孩子的幸福

本书是被誉为“上天送给孩子和家长的福音”的李跃儿所著。她用最明确最生动的语言来解读孩子的幸福观,通过190多个生活和教学中的故事,演绎了一系列实用有效的方法,为父母、老师和孩子快乐交流建立了一个合乎人性和理性的平台,使孩子变得不同寻常地愿意与教育者配合。阅读本书的经历,将是教育者学习爱的智慧的过程,不仅对教育孩子有用,对于提高教育者自身的修养也有深刻的意义。

5、别以为你懂孩子的心

作者既从教育者的角度阐述了科学的教育观,又从妈妈的视角讲解该如何处理孩子在成长路上面临的种种问题。书中的案例非常实用,贴近生活、来源生活,为父母培养孩子,提供了一个全新而又典型的标本式的案例集合。

6、童年的秘密(意大利)

蒙台梭利博士详细而生动地描绘了儿童的生理和心理特征。作为家长,想了解孩子成长的秘密,走进孩子的心灵,读这本书会有很大的帮助。尊重孩子贯穿了全文,蒙台梭利也始终在强调这一点:尊重孩子,敬畏孩子,孩子是成人之父。

7、父母效能训练(美国)

这本书是一个获得诺贝尔奖的心理学家写的,内容通俗易懂,举得例子也都很丰富,又切合实际,。作者提出了很多跟传统教育理念及文化习惯相冲突的观点,着重介绍了父母如何传授与孩子有效沟通的技巧,并恰当的地提出建议,告诉你怎样维持家庭的和谐。

如果不知道怎么和老婆孩子好好说话的。这本书里面的方法很好用。简单来说就是把你能够接受的事情。和不能接受的事情分两块写出。当把这些事情逐渐列出之后。你就会发现自己其实很多时候给孩子指令的时候会很模糊。夫妻之间还会有互相矛盾的地方。在将这些内容摊在桌面上以后。就可以有针对性的调整自己(注意,是自己哦)。久而久之,亲子关系和夫妻关系都会改善。在有效的沟通之后。我相信你孩子往往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熊”。

需要说明一下,《孩子,把你的手给我》《如何说孩子才会听,怎么听孩子才会说》其中很多操作内容和P.E.T的内容是重合的。

8、如何说孩子才会听 怎么听孩子才肯说(美国)

很多时候面对孩子我们不是不知道怎么做,而是不知道如何去做,换个方式和思维,很多事情也许会有不同的发展。这本书很精简、实用,书中的例子有很强的操作性,能帮助你如何面对孩子倾听他们的感受。非常有启发的一本书,看过后也许会有很多新的教育想法。

9、爱的教育(意大利)

这本书被评为“对当代美国文化影响最为重大的书籍之一”,这部书是特地奉献给九岁到十三岁的小学生的,以贴近少儿学习生活的篇篇日记构成。以儿童视角观察世界,用孩子天真质朴的语言写成,讲述一位四年级孩子的成长故事。

10、儿童心理学(英国)

这本算是很入门级的儿童心理学书籍,内容很专业,深入浅出。简单的讲述了一些心理学的概念和一些常见的认识错误。比如说单亲家庭对于孩子会产生负面影响。实际的研究数据并不支持这一说法。

11、家庭中的儿童(意大利)

这本书讲述了蒙台梭利教育的基本理念:给孩子成长的自由,坚信孩子有自我学习发展的潜力。中心的思想在于尊重和认可孩子内在的需要,而不是用成人的思想去影响孩子本能就具有的非同一般的成长的本能。

12、李中莹亲子关系全面技巧

李中莹的书将孩子和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剖析的非常深刻,这本书就是要告诉读者,要想孩子有所不同,家长必须先在自己的思想、言谈、行为和情绪表现方面有所不同。书中的教育方法也非常有实用性,且适用于所有知识层面的人。

13、自卑与超越(奥地利)

阿德勒,奥地利著名心理学家,其心理学在心理学历史中已成完整的体系,甚至有人认为其心理学的贡献超过了弗洛伊德。《自卑与超越》是阿德勒从个体心理学观点出发,阐明人生道路与人生意义的通俗性读物。不管有无器官上的缺陷,儿童的自卑感总是一种普通存在的事实,这本书对家长了解孩子的自卑心理会有些启发。

以下这些,虽然知名度很高,但口碑很不错,从完整性考虑,同样推荐给大家。

14、窗外的小豆豆(日本)

《窗边的小豆豆》,这是一本没有教育名言的名著,被评为“世纪最有影响图书”。作者黑柳彻子用自己亲身经历讲述着教育故事,仿佛在重温着一段美好的回忆。书中都是一个个简单又简短小故事,文笔质朴、平实,其中又蕴含了很多教育的哲理。

15、孩子你慢慢来

龙应台的“人生三书”系列之一(《孩子,你慢慢来》、《亲爱的安德烈》、《目送》),文章很好看,其中溢满浓浓的母爱,孩子你慢慢来,母亲永远有耐心等你,这是一本能读出幸福的书。

16、五岁熊孩子教我的事

这是一本很有趣的育儿书,书中介绍的是比较“现代、个性“的育儿理念。不仅是一本怎么培养孩子和孩子相处的育儿指南故事书,也看到家长自己身上远远不足的一部分,值得推崇。

  • 评论列表:
  •  末屿萌晴
     发布于 2022-07-14 17:55:55  回复该评论
  • 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尊
  •  掩吻走野
     发布于 2022-07-14 23:45:11  回复该评论
  • 法律必修课(第二版)中小学生法制教育与安全防护系列——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手册未成年人法律保护问题100问《美丽中国—勇做生态文明建设者》 (系列)法制教育(系列)托起我的中国梦(系列)三爱教育读本(系列)依法治
  •  澄萌桃靥
     发布于 2022-07-14 16:14:42  回复该评论
  • 书哈佛凌晨四点半:哈佛大学送给青少年的礼物这才是中国最好的语文书(综合分册)最大最大的世界依法治国青少年读本生如夏花:泰戈尔经典诗选钱文忠漫谈人生中国人的圣书--论语诗意栖居的朝代--唐代诗选美国最高儿童文学奖作品系列:铁路边的孩子们美国中小学最佳课外读本
  •  鸢旧惑心
     发布于 2022-07-14 22:15:10  回复该评论
  • 年学生全面发展。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
  •  瑰颈桔烟
     发布于 2022-07-14 18:58:14  回复该评论
  • 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第六十五条 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标明注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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