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我国公民的政治义务有哪些
- 2、初三政治义务的特征是什么?
- 3、关于义务的知识
- 4、公民的政治义务有哪些
- 5、初三政治 公民基本义务有哪些
我国公民的政治义务有哪些
一、我国公民的政治义务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安全、荣誉版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照法律纳税。二、【法律依据】:《宪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初三政治义务的特征是什么?
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特征是:强制性、普遍性、基础性。
义务教育三个特征:
1.强制性。又叫义务性。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义务教育的国家强制性,是义务教育最本质的特征。它指义务教育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推行和实施。义务教育不仅是受教育者的权利,而且是国家应尽的义务。国家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为了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必须伴之以系统、完善的立法、执法和监督体系,依靠国家法律的强制力予以保证。在我国,只有义务教育和扫盲教育能够强迫一定的教育对象接受一定程度的教育,并为法律所规定和允许,其他任何教育制度都没有这种权力。义务教育的国家强制性还表现在任何违反义务教育法律规定,阻碍或破坏义务教育实施的行为,都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受到强制性处罚或制裁。
2.基础性。根据法律规定,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完成规定年限的教育,并接受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和基本态度等方面的教育。这不仅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而且是现代社会对每一个公民素质的最基本要求。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以法律的形式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一定年限的义务基础教育。义务教育的基础性表现在义务教育是一种全民性的教育,而不是英才教育。普及教育是人人有书读,义务教育是人人必须要读书。面向少数人的英才教育不是义务教育。人只有受到一定年限的基础教育,才有可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
3.普遍性。是指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除全部或者大部分的就学费用。这是世界各国实施义务教育的一个共同特点。当然,义务教育从免除部分费用到免除全部费用,要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有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可根据有关规定适当收取杂费,而所收的杂费相对国家社会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来说,只能是很少的一部分。免收学费,实际上已经免除了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的大部分费用,体现了义务教育免费性的特征。义务教育的免费性还表现在,对那些贫困的学生不仅免收学费,而且《义务教育法》还规定:“国家设立助学金,帮助贫困学生就学。”
关于义务的知识
1.义务是指人们
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它表现为必须怎样行为和不得怎样行为两种方式。在法律调整的状
态下,权利是受法律保障的利益,其行为方式表现为意志和行为的自由。义务则是对法律
所要求的意志和行为的限制,以及利益的付出。
2.履行法律义务是指人们按照法的要求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以保障
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履行法律义务可分为两种不同的形式:一是履行消极的法律义务。这
是指人们遵守法律规范中的禁止性规范,不作出一定的行为。人们只要依法不作出一定的
行为,便是履行了相应的法律义务,即为守法。二是履行积极的法律义务。这是指人们遵
守法律规范中的命令性规范,作出一定的行为。人们只有依法作出一定的行为才能构成守
法,反之,如果无视法所规定的积极义务,拒不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者虽然作出了一定的
行为却不符合法的要求,都不是守法行为,而是违法行为。
公民的政治义务有哪些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公民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每个中国公民,都应当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紧密联系在一起,自觉地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从国家的角度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从公民的角度看,它是公民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表现,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为了保卫祖国,我们要自觉履行这个义务。
扩展资料:
由此看来,作为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主要是选举和被选举权以及言论、出版等自由,政治义务主要是维护国家统一、安全,遵守法律和服兵役等。在我国宪法规定下,履行公民义务,实行自己的政治权利是作为公民的应为之事。
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有参加国家管理、参政议政的民主权利以及在政治上享有表达个人见解和意愿的自由。它包括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和游行的自由。
初三政治 公民基本义务有哪些
公民基本义务:
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体现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结合,体现了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基本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应该履行的对国家、社会和他人的某种责任。 (1)基本义务表明公民的宪法地位。 (2)基本义务具有制度保障或法律保障的性质。 (3)基本义务与基本权利的一体性。 1.宪法第52条规定,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宪法总纲规定,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1.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公民必须保守国家秘密; 3.公民必须爱护公共财产; 4.公民必须遵守劳动纪律;; 5.公民必须遵守公共秩序; 6.公民必须尊重社会公德。 1.祖国安全是指国家领土、主权不受侵犯和国家各项机密得以保守,社会秩序不被破坏。 2.祖国的荣誉是指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国家的信誉不受破坏,国家的荣誉不受玷污,国家的名誉不受侮辱。 3.祖国的利益对外是指中华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荣誉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对内是指相对于个人利益、集体利益的国家利益。
编辑本段(一)
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编辑本段(二)
198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我国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编辑本段(三)
具体规定: 1.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2.对被羁押的人不征集服兵役; 3.因身体条件不适合的免服兵役; 4.对全日制学生和是家庭唯一劳动力的人实行缓征。
编辑本段(四)
我国公民服兵役义务的形式: 1.服现役--参加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 2.服预备役--参加民兵组织和经过预备役登记; 3.参加军训--高等院校和高级中学的学生的军事训练; 4.承担优抚费--人民群众对义务兵 《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照法律纳税; (6)计划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