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联合一起然后开发出来的技术,那这个知识产权怎么证明?
- 2、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
- 3、假设我有一个好点子,然后我召集了人和我一起研发,最后这个产物的知识产权算我的还是团体的?
- 4、项目策划知识产权归谁所有
- 5、大学生科研项目突破钱归谁
联合一起然后开发出来的技术,那这个知识产权怎么证明?
如果双方有协议那么按照协议约定的决定所有权。例如协议中约定所有技术成果归A公司所有。
以专利权为例,那么各方都成为共同专利权人。
不太理解你所问的知识产权怎么证明是指什么。
如果指的是权利本身的证明,既然双方共同开发可以共同申请,这样专利证书上会有各个共同权利人的名称。
如果你是问怎么证明技术是一起开发的,可以通过双方的开发协议、往来邮件、会议记录等材料证明。
原创答案by季风流洋
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单位是受其他单位的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合同并未约定的话,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的单位(即你的单位);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为专利权人。
基于创作、发明产生,属于发明人;
如是职务作品,法定属于单位;
委托创作,约定归属;
继承,归属继承人;
转让,归属受让人。
假设我有一个好点子,然后我召集了人和我一起研发,最后这个产物的知识产权算我的还是团体的?
虽说这个点子是你想出来的,但是只要是你们的团队共同创作出来的东西,当然这个产物的知识产权又属于你们大家了,只不过你占有的比重更高,因为你才是这个团队的核心,不过这也可以通过协商来探讨产权归属的问题。
项目策划知识产权归谁所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十八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报社、期刊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工作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第十九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大学生科研项目突破钱归谁
科研项目的知识产权应该归承担单位所有,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外,
【法律分析】
目前我国科研计划管理中普遍存在着对知识产权重视不够的问题,很多科研成果不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从而无法获得法律保护。而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政策,是调整各方利益关系的杠杆,也是改变现状的重要手段,但长期以来过分强调知识产权国家所有,实践中形成了形式上国家所有,事实上单位所有,权利与义务、权限与职责不清的状况。
【个人建议】
一般来说是归单位所有,但是以往也发生过许多不好的现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此我国决定通过合理调整国家、单位和个人对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关系,进一步调动项目承担单位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改变长期以来知识产权保护得不到重视的状况。承担单位在承担保护知识产权义务的同时,作为科研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充分享有自主权,可以实施、许可他人实施、转让、作价入股等。
【扩展资料】
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最主要的三种知识产权是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其中专利权与商标权也被统称为工业产权。知识产权的英文为“intellectual property”,也被翻译为智力成果权、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
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中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