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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四星级乡镇创建的标准是什么
1、一星级和二星级
由各地在基本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2、三星级标准
三星级乡镇要达到以下要求:
(1)建立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有完善的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和固定的宣传教育阵地,做到宣传品入户,基础知识群众知晓。
(2)能积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较好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收集和录入工作,全员人口覆盖率、主要数据完整率在90%以上。
(3)有完善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网络,乡、村两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达到自治区规定标准,能为群众提供所需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较规范,流出人口《婚育证明》发证率不低于85%,流入人口《婚育证明》验证率不低于85%。
3、四星级标准
四星级乡镇除达到三星级标准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信息准确率达到90%以上。
(2)育龄群众获得规范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避孕措施落实及时率达到90%(山区80%)。全面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高危人群出生缺陷预防建档率达到95%(山区85%),育龄妇女出生缺陷主要预防知识知晓率达到90%(山区85%)以上。
(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流出人口《婚育证明》发证率不低于95%,流入人口《婚育证明》验证率不低于95%。
(4)在本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名列前茅并受到表彰奖励。
4、五星级标准
五星级乡镇除达到四星级标准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开展利益导向工作,对计划生育家庭各种帮扶措施、项目和资金落实到位,使 他们家庭经济生活有明显改善。
(2)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达到“四优”(环境优美、技术优良、管理优秀、服务优质),能广泛开展优质服务工作,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满意率不低于95%。
(3)群众的生育观念明显转变,能自觉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出生政策符合率连续三年保持在较高水平。在本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连续三年名列前茅并受到表彰奖励。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
过去五年,我国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持之以恒地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人口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
五年来,国家保持人口计生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教育、行政等手段,不断健全宣传教育、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深入做好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工作,使低生育水平持续保持稳定。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13.54亿人,比上年末增加66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7118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52.6%,比上年末提高1.3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1635万人,出生率为12.10‰;死亡人口966万人,死亡率为7.15‰;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95‰,保持在6‰以内,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减轻了人口压力。
二、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
五年来,国家全面加强优生优育和出生缺陷孕前预防工作。加快国家人类遗传资源中心建设,组织开展重大出生缺陷发生机理研究。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积极探索预防关口前移的新模式,2012年试点单位数量达到1714个,覆盖全国60%的县(区、市),试点县(市、区)共为833万名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平均达到81.6%,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知识知晓率达94%,群众的优生意识明显提高,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呈降低趋势。
三、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五年来,国家不断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工作力度,探索形成宣传倡导、利益导向、全程服务、严查“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考核评估的工作机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09年以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连续四年实现下降,由2008年的120.56下降到2012年的117.70。
经过各级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国人口计生事业已经步入了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新阶段。五年来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是坚持服务全局,加强人口发展综合决策和组织领导。过去五年,我国进一步确立了人口发展的国家战略和长远目标,人口计生工作坚持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2010年,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作出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战略部署。2011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世界人口发展和全面做好新形势下我国人口工作进行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进一步明确了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2012年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战略部署,为全面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指明了方向。依据人口形势的变化,国务院先后制定实施了“十一五”和“十二五”国家人口发展专项规划。中央进一步加强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国务院先后两次调整和完善了国家人口计生委兼职委员制度。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的总体规划,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是坚持服务群众,健全完善人口计生政策法规体系。五年来,人口计生工作法制化进程不断加快。国务院颁布实施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各省(区、市)及时修订地方性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相关法规,完善再婚生育政策,适时取消生育间隔规定,将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和制度上升为地方法规等,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目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体系已基本建立,便民维权的原则得到贯彻,人口计生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积极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五年来,探索建立了“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国“一盘棋”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49个试点城市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率达90%,较好地维护了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了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全面加强流动人口全员统计、动态监测和预警预测,不断深化人口流动迁移政策研究,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全面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三项制度”,认真落实各项法定的奖励政策,大力促进农业、扶贫开发、社会保障、教育等相关惠民政策对计划生育家庭予以优先优待,着力推进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到2012年底,全国共发放奖励扶助金135亿元,累计惠及1943万人次;发放“少生快富”奖励金14.8亿元,累计惠及49.05万户计划生育家庭;全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特别扶助制度,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的标准均提高35%左右,发放特别扶助金23.5亿元,累计惠及190万人次。做好地震灾区子女伤亡家庭再生育全程服务工作,96%符合条件、有再生育意愿的家庭实现了再生育。深入开展创建幸福家庭、幸福工程、生育关怀、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等活动,增进计划生育家庭的福祉。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办理计划生育证件难等问题,简化程序,方便群众。
四是坚持强化投入保障机制,加强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和基层基础建设。人口计生投入保障机制基本确立,“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的要求得到落实,目前各级财政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经费达到人均49元。“十一五”时期,中央投入37.6亿元,拉动地方投入150亿元,新建和改扩建县乡服务机构9210个,60%的县站、50%的乡站实现了标准化、规范化,服务条件和能力明显改善。出台《“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计划安排投资5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40亿元。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质提速,全面提升基层的服务能力和质量。截至2012年底,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单位达到1558个,占全国县级单位的54.6%。坚持党委领导和政府的主导作用,注重把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宣传教育与利益导向、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整体推进与分类指导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人口福利基金会等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的生力军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形成了扎根基层、覆盖城乡的人口计生工作网络,锻炼了一支拥有51万乡级以上服务管理工作人员、102万村(居)计划生育专干、600多万自管小组长和9400万计划生育协会会员的专兼职干部队伍。
五是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不断完善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人财保障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重视发挥文化引领作用,着力推动人口文化发展繁荣,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注重运用现代管理手段,把人口信息化建设作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启动建设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建成省级集中的全员人口数据库,在国家级汇集了12.8亿个案信息,现已进入信息整合、资源共享、深化应用的新阶段。
加强人口与发展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人口与发展国际规则的制定,推动开罗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行动纲领》和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实施,丰富了世界人口发展的理论和实践。加强人口领域南南合作、南北对话以及与有关国家政府机构和国际组织的双边、多边交流。成功举办第五届亚太生殖健康大会等国际会议,发表了《北京行动宣言》,在国际上产生了良好反响。我国在人口发展领域的态度和行动,赢得了国际社会更加积极客观的评价,国际影响力进一步增强,树立了负责任人口大国的形象。
计划生育国优十条标准是什么
计划生育国优标准是指当地计生部门参照国家计生委某部门文件标准,创建某方面的国家优秀,不是全国性的标准。
我国要求艾滋病知晓率为多少?
我国要求社区居民,外来务工人员等流动人员,老年人这三大类人群关于艾滋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要求达到90%以上,同时要求艾滋病感染者权利义务知晓率达95%以上。
相关规定:
1、居民防治知识知晓率将达85%以上,全民防治宣传将发力
对相关防治知识的知晓是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有力之盾,是艾滋病感染者利用好治疗先机的利器砝码。
目前,全国尚有约三分之一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不知晓自身感染状况,今后5年,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将达85%以上。
流动人口、青年学生、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等重点人群以及易感染艾滋病危险行为人群防治知识知晓率均将达90%以上,经诊断发现并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和病人比例要达90%以上。
行动计划指出,要提高宣传教育针对性,增强公众艾滋病防病意识。
宣传、网信、新闻出版广电、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指导将艾滋病防治宣传列入日常工作计划,每月至少开展1次艾滋病防治公益宣传。
同时,加强对流动人口、青年学生、老年人、出国劳务人员、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
2、扩大检测加强随访
数据显示,过去5年我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发现率提高68.1%,病死率降低57.0%,重点地区疫情快速上升势头得到基本遏制,扩大检测方能有效发现、管理和控制传染源。
中国疾控中心主任王宇介绍,我国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人次数已从2010年的0.6亿人次增加到2015年的1.4亿人次,降低了感染者的传播效率,促进了尽早发现需要接受治疗的病人。
但是,仍有高风险人群难以覆盖到,感染者发现率仍偏低。
专家表示,由于艾滋病的发病特征并不明显因此扩大检测范围能最大程度地发现感染者、病人有效减少艾滋病传播,行动计划指出,要最大限度发现感染者和病人,扩大检测服务范围,构建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的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网络,根据需要设置艾滋病确证检测实验室,提高检测能力。
提高随访服务质量,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常住地管理原则,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随访服务,要切实提高首次随访工作质量。
我国实行计划生育30年,取得了哪些成绩?
成都市在30年来的人口计生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开信》提出的指导思想、工作思路、政策措施,全市取得了累计少出生1000万人的辉煌成绩,有效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
一、全市人口数量得到有效控制。上世纪90年代初,成都市提前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率先进入较稳定的低生育水平阶段。1978年至2009年,全市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分别由10.48‰、6.13‰、4.35‰降至8.08‰、5.56‰、2.52‰。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妇女总和生育率从5.3下降至1.2左右,全市累计少出生1000万人左右。从经济效益看,少生人口节省社会抚养费达5000亿元;1978年至2009年,全市保持了两位数的年均经济增长速度,经济总量增长124.3倍,人均GDP由448元增长到35215元、增长77.6倍。
二、群众婚育观念发生深刻变化。成都市认真落实以宣传教育为主的方针,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文化服务阵地为载体,普及婚育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倡导文明风尚,极大促进了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少生优生,幸福一生”、“男女平等”、“少生快富奔小康”等观念深入人心,计划生育已成为绝大多数群众的自觉行动。全市符合政策生育率多年稳定在94%以上,有164.7万个家庭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计生工作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在工作思路上,体现了融入并有效服务全市统筹城乡发展的大局意识,体现了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要求。在工作重点上,通过强化决策参谋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解决人口结构性矛盾等工作,实现了工作由单纯的人口数量控制向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转变。在工作方法上,通过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实现了由单纯的行政手段向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等多种手段综合运用的转变。
四、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全市基本形成以优先、优惠、奖励、扶助、救助、保障为主要内容覆盖城乡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计生家庭优先优惠享受普惠政策覆盖面和充分度不断提高,极大促进了民生改善。从2004年起7年兑现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2.66亿元,39.81万人次受益;从2005年起6年兑现农村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3.30亿元,606万户次受益;从2007年起4年兑现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3622.58万元,5.37万人次受益。累计帮扶计划生育“三结合”户近15万户。
五、优质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全市形成了以市计生指导所为龙头、县级服务站为骨干、中心乡镇服务站为依托、村服务室为基础、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技术服务网络体系,建成社区计生卫生服务中心37个,村服务室建成面达98%。基本建成全市人口数据中心库。全市累计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市)县国家级9个、省级7个。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全面推进:从2003年起每年为140多万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提供生殖健康普查服务。从2006年起,全面实施优生促进工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家支撑”的出生缺陷干预“成都模式”在全国推广。出生缺陷预防知识群众知晓率城区、农村分别达90%、80%,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率达61.89%、较2006年提高了50个百分点,累计为已婚待孕妇女免费发放叶酸片24万余人份、登记发放率达97%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后照顾再生育夫妇专家“一对一”免费优生咨询服务面达100%。从2007年起实施“心连心健康救助工程”,先后免费为38名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先心病患儿成功实施介入治疗。今年启动“聆听和谐健康工程”,运用博奥生物遗传性耳聋基因芯片技术干预遗传性耳聋发生,已为297名耳聋患者免费进行了检测。“5.12”地震后,实施灾区再生育服务项目,全市累计505人成功怀孕,新生健康婴儿451名。全面推开人口早期教育,全市创人口早期教育示范区(市)县国家级2个、省级1个。
六、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健全落实。基本建立起了市、区(市)县、乡镇(街道)、社区(村)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四级网络体系和“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从2005年起,在全省率先按户籍人口标准落实了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经费。建成市级流动人口计生信息交换平台,全面推行社区流动人口网格化服务管理,流动人口信息采集、交换和分类服务管理不断加强。牵头与周边八市建立成都经济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作平台,区域协作不断拓展。实施“流动人口计生困难家庭帮扶计划”、“新市民健康倍增计划”,开展“新城乡,新家园,牵手流动人口计生家庭”系列活动和新市民一卡通服务“试点,市民化服务健全落实。目前,全市纳入管理的育龄流动人口达132万,登记率达85%,办证率达91.6%,验证率达80%,综合服务率达90%。
七、三支队伍建设取得长足进展。全市人口计生工作行政、技术和群众工作三支队伍不断壮大,人员素质不断提升。目前,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共有行政管理机构337个,技术服务机构98个,行政管理工作人员1275人,专业技术人员470人,村级计生专干3387人,有各级计生协会组织6500多个,发展会员94万多人。
新的历史时期,成都市的人口计生工作将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同时,围绕全市统筹城乡科学发展、实现”新三最“目标、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大局,切实抓好人口发展战略研究、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城乡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创新、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加强流动人口市民化服务管理等工作,不断探索解决统筹城乡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继续谱写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辉煌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