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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及其制度本质
一、引言
知识产权及知识产权制度的本质是一个众说纷纭的学术话题,国内外专家学者的意见很不一致,对知识产权概念的定义也各不相同。《法律辞典》(参考文献1)的定义为:“自然人或法人对自然人通过智力劳动所创造的符合法定条件的智力成果,依法确认并享有的权利”;《大辞海:法学卷》(参考文献2)的定义为:“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经验、标识等依法享有其利益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民事权利”;《辞海》(参考文献3)的定义为:“公民或法人对其智力活动创造的精神财富所享有的权利”;《法学大辞典》(参考文献4)的定义为:“法律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对其智力创造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中华法学大辞典:民法学卷》(参考文献5)的定义为:“法律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对其智力创造成果所享有的某种专有权利”;《政治经济学大辞典》(参考文献6)的定义为:“行为主体以智力劳动的方法在科学、技术、文艺等领域里创造的精神财富的专有权”;《大百科全书》(参考文献7)的定义为:“知识产权是一种私权,指对特定智力创造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或者说是以特定智力创造成果为客体的排他权、对世权”。《兰州市专利工作未来十年发展战略研究》(参见文献8)的定义为:“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单位或个人对智力劳动成果和其他商业成就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支配的权利,它包括工业产权与著作权”。其他专家学者的定义也各不相同(参见文献9-19)。其中文献9在对知识产权的各种不同定义进行较为深入的分析后,给出的定义为:“知识产权是对特定智力成果的支配权”,并明确其主体为“民事主体”,同时指出知识产权具有5个特征:“1、知识产权系由法律直接创设;2、知识产权的内容是对智力成果的直接支配性;3、知识产权依附于无形的智力成果;4、在有的情形下,可以由多个主体同时对同一智力成果享有知识产权;5、知识产权可以由多人同时行使”。另外一些教科书和学术专著并不给出定义,只介绍各类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版权等)的具体内容或范围(参见文献20-28)。关于知识产权的各种国际性文件通常也回避对知识产权的定义或本质的阐释,而只罗列知识产权涉及的内容或范围。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仅列出知识产权的8项内容;《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仅列出知识产权的8项权利;《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仅列出工业产权的9项内容等。
知识产权的性质及特征
【法律分析】: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其具体表现为: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知识产权的特征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1)无形财产权。(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过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3)双重性。(4)专有性。(5)地域性。(6)时间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第八百四十四条 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发、转化、应用和推广。
知识产权的知识指什么
知识产权是指由人脑的创造性天赋所产生的法律权利的总称。知识产权对推动国家的经济繁荣起着重要作用,并且可以鼓励富有创造力的个人与社会分享他们的聪明才智。就像动产和不动产权利保护个人对有形财产(比如土地和汽车)的所有权权益一样;知识产权保护的是个人对无形财产的所有权权益,比如发明创意、百老汇歌舞剧的乐谱、产品名称和徽标等等。如果法律中没有对这些权利的强制规定,社会就难以繁荣进步。在这篇文章中,您会了解到什么是知识产权,以及其各种具体形式之间存在的差异。 大多数人会由知识产权联想到专利、商标和著作权。这三种权利是知识产权的核心内容,它们奖励并保护市场中各种商品和服务的发明者、作者、所有者和销售者的创造性工作。虽然这些权利所依据的基础法律原则有所不同,但它们之间也有一些共同的准则。 授予专利、商标或者著作权保护,需要在发明者或作者的权益与整个社会的权益之间把握好微妙的平衡关系。这种平衡与规划法中的平衡做法非常相似。规划法中的平衡措施是:通过限制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使用以获得更大的社会利益,进而保护土地所有者对土地的所有权权益和专有使用权。这种平衡措施的例子还包括公用地役权和渠权。 例如,某人开发出能够挽救生命的药品,对这样重大的发明授予专利权,也代表了一种类似的平衡措施。然而,允许社会免费使用专利药品,这对药品发明者是否公平?为获取药品的更大利益而不允许社会使用自己发明的药品,这对社会又是否公平?知识产权法的作用就是调合这些看似矛盾的利益冲突。 此外,知识产权还有助于培养具有竞争力的市场。它通过在一段时期内保护发明者的创新所带来的收益,从而鼓励其公开自己的发明,进而达到促进市场竞争力的目的。公开创新技术可以使他人在已有的发明基础上进行创造改进,从而促进技术水平的持续发展。如果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带来的利益,市场就难以像现在这样有效运转。想象一下,如果每个竞争者都不能在他人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加工改进,而必须不断从零开始,那世界将会变成怎样! 最后一点,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其授予条件和执行均由每个辖区的法律来管理。例如,美国专利只能依据美国的法律来授予和执行。只有依据加拿大的法律,商标才能在加拿大得到注册和执行;只有依据中国的法律,著作权才能在中国得到注册和执行。尽管人们希望能够有所统一,但各国在如何保护知识产权方面上还是各有不同。在这些差异中,关于如何获取知识产权方面的差异占据多数,而关于各国所授予的实体权利的差异则占少数。 “专利”和“商标”这两个词往往被互相替换使用。我们经常听到专利用于保护徽标,商标用于保护发明,或正好相反。尽管专利和商标所保护的对象可能是同一产品,但这两个词的含义以及所代表的知识产权形式还是有很大区别的。事实上,这两个词很少能互相替换使用,因为它们所保护的基本权利实质上相差很大。 什么是专利?概括来讲,专利用来保护与产品设计或过程设计有关的知识产权。如美国专利由美国专利商标局颁发,并且只能在美国境内得到有效执行,而在美国境外则无效。 专利赋予专利所有者一种“专有权”,禁止他人制造、使用、销售或许诺销售该专利中所声明的产品或产品的制造过程。有一点很值得注意,对于专利所有者来说,专利并不会赋予所有者利用其专利发明来谋取利益的权利。专利所有者只拥有阻止他人这样做的专有权。 换句话说,仅仅获得一项产品的专利并不意味着您可以实际利用这项产品来谋取利益。在您之前的某个专利所有者可能会行使其专利赋予他的“专有权”来阻止您这样做。这是一个重要的区别,下面我们用一个例子来详细解释。假设您的专利发明是一把椅子,有四条腿、一个底座、一个靠背和一副弧形弯脚——这是一把摇椅。在专利保护下,您拥有阻止他人制造、使用、销售或许诺销售这种专利摇椅的专有权。让我们来做个假设,如果您所设计的摇椅上的弧形弯脚很独特,并受以前的某个专利保护,那么这个弧形弯脚的专利所有人就拥有阻止其他人(包括您)使用该弧形弯脚的专有权。在您的摇椅上使用该专利弧形弯脚就会构成对该专利的侵害。 所以,尽管您获得了摇椅的专利,但在您未获得弧形弯脚专利所有者的许可前,仍然不能实际制造、使用、销售或许诺销售这种摇椅。弧形弯脚的专利所有者并非必须向您提供授权,只要他愿意,就能一直阻止您的摇椅进入市场。当然还有更明智的做法,弧形弯脚的专利所有者可以通过收取一定授权费用向您提供授权,从而分享到您的成功。 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自该专利的申请之日起计算。 什么是商标?在美国,商标注册和专利一样,也是由美国专利商标局颁发的。专利通过赋予专利所有者的专有权(用于禁止他人制造、使用、销售或许诺销售专利产品)来防止他人未经许可复制产品,而商标则用于在产品的消费者中标识或突出产品。因此,商标与禁止产品复制毫无关系。那是专利所起的作用。 美国专利商标局对商标的定义是:生产者、经营者为使自已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相区别并标示商品来源而使用或者打算使用的文字、名称、符号、图形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简而言之,商标就是品牌的名称。 同商标密切相关的有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就像商标区分产品来源一样,服务商标用于区分服务的来源。集体商标是指团体或组织所使用的商标或服务商标。证明商标是商标拥有者以外的其他人所用的一种标志,用以证明使用者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精度或其他品质。 什么是著作权? 著作权对思想表达提供保护。与专利不同,专利保护创意本身,而著作权只保护对创意的表达。在前面讨论的例子中,专利保护的是四条腿椅子的创意,而通过图画、照片和语言进行的有关该创意的表达,则可由著作权来保护。 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的,才有资格获取著作权保护。要确定一件作品是否为作者原创,它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该作品必须由作者独立完成,而非抄袭其他作品而来 必须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创新。 如果作品不符合上面两个条件,它就不能算作原创作品,也就没有资格获得著作权保护。不过,即使作品中包含一些非原创元素,它仍然可以获得著作权保护。例如,如果作者以一种原创方式重新编排了非原创的元素,这种编纂工作仍会被视为原创,因而就有资格获取著作权保护。 根据作品创作的时间,著作权保护的期限自作品问世之日起,至作者死后70年终止。 有关更多信息,请查看下一页上的链接
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什么意思?
(一)性质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其具体表现为:(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二)特征知识产权基于其无形财产权的属性,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专有性);
(2)知识产权的效力受到地域的限制(地域性);
(3)知识产权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受到保护(时间性)。
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享有的财产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 Lemley教授,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如今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17世纪上半叶产生了近代专利制度;一百年后产生了“专利说明书”制度;又过了一百多年后,从法院在处理侵权纠纷时的需要开始,才产生了“权利要求书”制度。在二十一世纪,知识产权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到处充满了知识产权,在商业竞争上我们可以看出它的重要作用。
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以及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2017年4月24日,最高法首次发布《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
什么是知识产权,概念到底是什么?
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享有的财产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 Lemley教授,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如今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17世纪上半叶产生了近代专利制度;一百年后产生了“专利说明书”制度;又过了一百多年后,从法院在处理侵权纠纷时的需要开始,才产生了“权利要求书”制度。在二十一世纪,知识产权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到处充满了知识产权,在商业竞争上我们可以看出它的重要作用。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以及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什么意思
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其具体表现为: (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由于智力成果不具有物质形态,不占有一定的空间,人们对它的占有不 是一种实在而具体的占据,而是表现为对某种知识,经验的认识与感受.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智力成果公升性是知识产权产生的前提条件,由于智力成果必须向社会 公示,公布,人们从中得到有关知识即可使用,而且在一定时空条件下,可以被若干主体共同使用.上述使 用不会像有形物的使用会发生损耗,如果无权使用人擅自利用了他人的智力成果,亦无法适用恢复原状的民 事责任形式. (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智力成果不可能由实物形态消费而导致 其本身消灭之情形,它的存在仅会因法定保护期届满产生专有财产与社会公共财富的区别.同时,有形交付 与法律处分并无联系,换言之,非权利人有可能有通过法律途径去"处分"属于他人而自己并未"占有"的 智力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