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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有哪些公路运输小知识(上海道路运输证)

本文目录一览:

上海有哪些高速公路啊!!速速回答呀

1、京沪高速G2/沪蓉高速G42(上海境内共线)

2、沪渝高速G50

3、沪昆高速G60/杭州湾环线高速G92(上海境内共线)

4、沈海高速G15

5、上海绕城高速G1501

6、沪陕高速G40

7、沪嘉高速S5(现已免费)

8、沪常高速S26

9、申嘉湖高速S32

10、亭枫高速S36(全线位于上海境内)

11、新卫高速S19(全线位于上海境内)

12、沪金高速S4(全线位于上海境内)

13、迎宾高速S1(全线位于上海境内)

14、沪芦高速S2(全线位于上海境内)

15、外环高速S20(全线位于上海境内)

基本交通知识都有哪些?

一.行走须知

1.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

2.行人不准在车行道 上追逐、猛跑,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拐横穿;

3.不准在道 路上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4.不准在公路上玩耍、嬉闹;

5.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二.乘车须知

 

1.不准在道路中间招呼车辆;

2.机动车在行驶中不准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3.乘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在车内吃东西;

 

4.不强行上下车,做到先下后上,候车要排队。

交通安全(The traffic safety),是指人们在道路上进行活动、玩耍时,要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安全地行车、走路,避免发生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

儿童交通安全(2016—2017)是家长们最为关注的,除了学龄前及中小学教育对儿童交通安全教育进行普及之外,不少地区也举办了生动的体验教育课程,或修建专业的体验馆,针对儿童或小学生在特定的场馆内,参加丰富多彩的体验活动,以步行者和驾驶者的身份进行体验,从而正确理解交通安全知识,并培养在危险状态下的应变能力。

公路运输特点有哪些

(一) 机动灵活

机动灵活是公路运输最大的优点。公路运输在空间上很容易实现“门到门”运输,并且可以根据客户需求随时提供运输服务,能灵活制定运营时间表,运输服务的弹性大。同时能根据各户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最大限度的满足不同性质的货运运输。

(二)驾驶人员容易培训

与其他运输工具相比,汽车驾驶技术简单,容易掌握。汽车驾驶员培训一般只需几个月的时间,而其他运输工具驾驶员则需要较长的时间。

(三)运输成本高

公路运输的总成本包括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两部分。对于运输企业而言,固定成本所占的比例相对较高。由于公路运输的单次运输量较小,相对于铁路运输和水路运输而言,每吨公里的运输成本较高。研究表明,公路运输的成本分别是铁路运输成本的11.1~17.5倍,水路运输成本的27.7~43.6倍,管道运输成本的13.7~21.5倍,但是只有航空运输成本的6.1%~9.6%。

(四)运输能力小

每辆普通载货汽车每次至多仅能运送50吨左右的货物,约为货物列车的1/100;长途运输一般也只能运送50位左右的旅客,仅相当于铁路普通列车的1/36~1/30。此外,由于汽车体积小、载重量不大,运送大件货物较为困难,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大件货物和长距离运输不太适宜采用公路运输。

交通安全小知识(240字)

一、行走须知

1、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

2、行人不准在车行道 上追逐、猛跑,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拐横穿;

3、不准在道 路上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4、不准在公路上玩耍、嬉闹;

5、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二、乘车须知

1、不准在道路中间招呼车辆;

2、机动车在行驶中不准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3、乘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在车内吃东西;

4、不强行上下车,做到先下后上,候车要排队,按秩序上车;下车后要等车辆开走后再行走,如要穿越马路,一定要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穿行;

5、不乘坐超载车辆,不乘坐无载客许可证、运动证的车辆;

三、骑车须知

1、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

2、拐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拐弯;

3、不准双手离把,不准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4、不准车辆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5、要经常检查车子性能,响铃、刹车或其他部件有问题时不能骑车,应及时修理;

6、不准撑伞骑车,不准骑车带人;

7、不准在道路上学骑车;

8、不准在车行道上停车或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1、安全横过道路

上学、放学和外出活动,我们几乎天天要在道路上行走。走路要保证安全,这里面的学问可多着呢!有不少行人,因为没有掌握好安全横过道路的要领,结果丧身与汽车轮子底下。

横过道路时,要选择有人行横道的地方。这是行人享有“先行权”的安全地带。在这个地带,机动车的行驶速度一般都要减慢,驾驶员也比较注意行人的动态。在没划有人行横道的地方横过道路,要特别注意避让来往的车辆。避让车辆最简单的方法是:先看左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才走入车行道;再看右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时就可以安全横过道路了。

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随便乱穿,或者在汽车已经临近时急匆匆过道路,都是十分危险的举动。

2、乘车

乘坐公共车辆,应该遵守公共秩序,讲究社会公德,注意交通安全。

候车时,应依次排队,站在道路边或站台上等候,不应拥挤在车行道上,更不准站在道路中间拦车。上车时,应等汽车靠站停稳,先让车上的乘客下完车,再按次序上车,不能争先恐后。上车后,应主动买票,主动让座给老人、病人、残疾人、孕妇或怀抱婴儿的乘客。车辆行驶时,要拉住扶手,头、手不能伸出车窗外,以免被来往车辆碰擦。下车时,要依次而行,不要硬推硬挤。下车后,应随即走上人行道。需要横过车行道的,应从人行道内通过;千万不能在车前车尾急穿,这样很不安全。

3、道路不是游戏场

道路是为了交通的便利而建造的。道路上车辆川流不息。交通十分繁忙,如果我们随意地在道路上玩耍、游戏、追逐,把它当作“游戏场”,放学以后在道路拉开“场子”踢足球、打羽毛球,既妨碍车辆的通行又会被车辆撞伤,是不允许的。在人行道上跳“橡皮筋”、跳绳、踢毽子,会给行人的通行带来困难,是妨碍交通的。在道路上追追打打,车前车后乱穿,甚至相互扔石子,这就更容易出事故了,另外一些同学,因为不懂得在道路上玩耍的危害性,甚至在道路中间拦车、追车、扒车和向汽车投掷石块,以此为乐,这是最最危险的举动,一旦被车撞倒,后果不堪设想。

道路不是游戏场所,不能在道路上玩耍。我们要互相提醒,大胆劝阻,当一名维护交通安全的“宣传员”。

4、避让转弯车辆

当汽车的方向灯一闪一闪时,告戒人们,汽车要转弯了。我们应该注意避让转弯车辆。

现代汽车的转向,都是依靠前轮来转向的。随着前轮的转动,汽车车身也逐渐改变方向。汽车转弯时所占用的空间往往大于车辆固有的宽度。前轮行驶的轨迹不与后轮的轨迹重合,也就是说,前后两只轮子不会走在同一条弧线上,而是有一定距离差别的。这就是汽车转弯的“内轮差”。由于这种“内轮差”,使汽车转弯时,前轮可以通过道路的某一物体,而后轮却不能通过。

懂得了汽车转弯的基本原理后,我们在道路上碰见转弯的车辆时,不能靠车辆太近,不要以为汽车的车头可以过去,就没有事情了。其实如果你离转弯汽车太靠近,就很可能被车尾撞倒。

5、骑自行车常识

我国十世界上拥有自行车最多的国家,十世界公认的“自行车王国”。

自行车轻巧灵活,车速自便,维修简单,并且不使用燃料,无废气污染,无噪声,因此特别受人青睐。但是,自行车靠骑车人用双脚踩动踏板,由链条来带动后轮向前滚动,在行进时要用双手握住车把来掌握重心,控制方向。所以稳定性差,安全性差。一碰即倒,一倒人就伤。

从保证交通安全出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明文规定,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而当你已经达到法定的骑车年龄,准备骑车时,则必须认真地学一学有关骑自行车的规定,要掌握骑自行车的基本要领。

自行车首先应该保持机件完好,安全设施齐全,牌、证齐全。出发之前,应该先检查一下铃、锁、刹车、车轮、踏脚、链条、撑脚、坐垫等是否完好有效。

学骑自行车时,应选择人车稀少的道路或广场、操场。禁止在交通繁忙地段学骑自行车。

当你已经掌握骑车技术,可以单独骑车时,你还应该掌握一下几条骑车规范:

一是,在非机动车车道内顺序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应尽量靠右边行驶,不能骑车在道路中间,不要数车并行,逆向行驶。

二是,骑车至路口,应主动地让机动车先行。遇红灯停止信号时,应停在停止线或人行横道线以内。严禁用推行或绕行的方法闯越红灯。

三是,骑车转变时,要伸手示意。左转弯时伸出左手示意;同时要选择前后暂无来往车辆时转弯,切不可在机动车驶近时急转猛拐,争道抢行;也不要弯小转。

四是,自行车在道路上停放,应按交通标志指定的地点和范围有秩序地停放;在不设置交通标志的支路上停放也不要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

五是,骑自行车载物,长度不能超过车身,宽度不能超出车把宽度,高度不能超过骑车人的双肩。骑自行车在市区道路上不准带人。

六是,骑自行车不准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竞驶、扶身并行。

七是,不准一手扶把,一手撑伞骑车。撑伞时,要下车推行。

骑自行车的安全问题是个大问题,在各类交通事故种,自行车事故要占总事故的一半以上。自行车给人们的交通带来了便利,自行车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不幸。为此,我们应该严格遵守骑车规范,避免成为自行车的“牺牲品”。

2005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0254起,比2004年减少67635起,下降13.1%;造成98738人死亡,同比减少8339人,下降7.8%;造成469911人受伤,同比减少10953人,下降2.3%;直接财产损失18.8亿元,同比减少5.1亿元,下降21.2%。万车死亡率为7.6,比2004年减少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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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一、29个省(区、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

2005年,全国有29个省(区、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2004年相比下降。其中,河北、辽宁、黑龙江、江西、河南、贵州6个省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降幅超过10%。湖南、新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

二、年末年初月份交通事故较多

2005年,下半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是上半年的1.2倍。全年月平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8228人,各月事故呈“鞍型”分布,即年末年初月份事故较多,中间月份事故相对较少。月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是11月(死亡9458人),最少的是3月(死亡6856人)。

三、下午至晚间时段交通死亡事故多发

2005年,全国发生于日间的交通事故共272715起,导致51125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60.6%和51.8%;夜间发生177539起,导致47613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39.4%和48.2%。下午至晚间时段(14:00~22:00)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比例较高,共死亡44835人,占总数的45.4%。

四、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肇事减少

2005年,全国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肇事417355起,造成91062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92.7%和92.2%。因非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及行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20090起,造成4207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4.5%和4.3%。

因超速行驶导致16015人死亡,比2004年下降13%;疲劳驾驶导致2566人死亡,同比下降16%;违法超车、会车导致6871人死亡,同比下降11.8%;违法占道行驶导致4488人死亡,同比下降19.8%。超员客车交通事故导致3039人死亡,同比下降 19.5%。

五、大货车、小客车和摩托车肇事突出,营运车辆交通事故减少

2005年,大货车肇事造成21505人死亡,占总数的21.8%;小型客车肇事造成20340人死亡,占总数的20.6%;摩托车肇事造成20774人死亡,占总数的21%。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肇事共造成9874人死亡,占总数的10%,同比下降12.1%。

2005年,营运车辆肇事135114起,导致38752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30%和39.2%,与2004年相比分别下降16.3%和 6.1%。其中,营运客车肇事51247起,导致10566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11.4%和10.7%,同比下降19.9%和10%。另外,2005年发生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交通事故403起,导致268人死亡,与2004年相比分别下降3.2%和15.1%。

六、低驾龄驾驶人肇事减少,但所占比例较高

2005年,全国3年以下驾龄机动车驾驶人肇事共导致31534人死亡,占全部机动车驾驶人肇事导致死亡总人数的31.9%,比2004年下降7.6%。其中,1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造成12674人死亡,同比下降16.1%。

从交通方式看,3年以下驾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大货车肇事较多,共造成8299人死亡,占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致死人数的26.3%;其次是驾驶小客车肇事,共造成7669人死亡,占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致死人数的24.3%;驾驶两轮摩托车肇事,共造成4198人死亡,占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致死人数的 13.3%

七、二、三级公路交通死亡事故突出

2005年,全国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272840起,造成76689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60.6%和77.7%。城市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177414起,造成22049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39.4%和 22.3%。

从公路技术等级看,二、三级公路上交通死亡事故最多,共造成47448人死亡,占总数的48.1%。高速公路上交通事故造成6407人死亡,占总数的6.5%,比2004年上升2.8%。从公路行政等级看,国道、省道上交通死亡事故最多,共造成52982人死亡,占总数的53.7%。

八、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所占比例较大

2005年,全国县道、乡道等农村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101757起,造成23707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22.6%和24%。全国农业人员及农民工因交通事故死亡28035人,占总数的28.4%,比2004年下降3%;受伤107792人,占总数的22.9%,比2004年上升2.3%。

九、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

2005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47起,造成807人死亡、705人受伤。与2004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8起,下降14.5%;死亡人数减少45人,下降5.3%;受伤人数减少172人,下降19.6%。

(一)24个省(区、市)发生了特大交通事故。其中,江西、广东各发生4起,山西、云南各发生3起,河北、内蒙古、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西、重庆、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13个省(区、市)各发生2起。山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等省(区、市)发生特大交通事故起数比2004年减少2起以上。其中,四川同比减少7起,广西同比减少3起。另外,江苏、广东、青海3省同比增加2起。

(二)5月、10月份特大交通事故较多。平均每月发生4起特大交通事故,5、10月份高于其他月份,分别发生了7起和6起。2005年春运期间发生4起特大交通事故,比2004年减少14起,下降77.8%。

(三)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严重,机械故障导致事故增多。47起特大交通事故中,因驾驶人超速行驶导致12起,占总数的25.5%;因疲劳驾驶导致7起,占总数的14.8%;因违法超车、违法占道行驶等导致事故5起,占总数的10.6%。有17起事故中存在客车超员违法行为,占总数的36.2%。此外,因机动车制动失效、爆胎等原因共导致9起事故,占总数的19.1%,比2004年增加3起。

(四)营运车辆肇事突出。47起特大交通事故中,营运客车肇事29起,造成480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61.7%和60%。跨省长途营运客车肇事12起,占营运客车事故总数的41.4%;中短途营运客车肇事17起,占营运客车事故总数的58.6%。营运货车肇事16起,造成296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34%和36.7%。

(五)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上特大交通事故多发。47起特大交通事故中,在公路上发生44起,造成746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93.6%和92.3%。其中,国道、省道上共发生22起,比2004年减少2起,占总数的46.8%;县道、乡道上共发生7起,同比减少15起。高速公路上发生10起,同比增加了2起。

(六)事故形态以单方事故为主,坠车事故较多。47起特大交通事故中,共发生单方事故28起,占总数的59.6%。其中,有21起为坠车事故,多发生在西部多山地区,占总数的44.6%。非单方事故中,发生正面碰撞事故8起,追尾碰撞事故7起,两者合计占事故总起数32.6%。(资料来源:公安部)

公安部通报06年上半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情况(3)

2006-07-11 10:43:01

下半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发展趋势及基本工作思路。下半年,全国道路交通运量将持续形成高峰;周期性道路改造的里程增多,在一定程度将加大公路事故预防工作的难度;农民生产、生活出行增多,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现象仍将存在。进入7月份,持续高温天气,疲劳驾驶将对交通安全产生一定影响;暑期旅游和晨间道路交通活动增多。从2001年至2005年交通事故统计数据看,7月份平均发生交通事故52803起,死亡人数在7700人至8900人之间,平均死亡8438人,占全年总死亡人数的8 %,高于3月、4月、5月、6月;平均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26起,其中平均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3.2起。

针对交通安全严峻形势,要完成全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下降和特大交通事故起数同比减少的工作目标,全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4·17会议精神,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继续开展专项整治。第三季度要继续把预防群死群伤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作为重点,抓住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省份,解决突出问题,实施重点突破带动全局战略。为此,公安部决定从7月1日至9月30日,在福建、湖北、湖南、广西、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9省(区、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通过依法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在严管交通秩序上有新的突破;强化运输企业交通安全检查,在督促企业落实责任制上有新的突破;加大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力度,在改善道路通行条件上有新的突破;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在提高公民交通安全意识上有新的突破;深入调查研究,在认识和把握事故规律上有新的突破。总之,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消除一批客运安全隐患,整改一批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使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得到遏制。

再次感谢新闻媒体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新闻媒体继续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全社会都来关心交通安全,使公民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

04年全国交通事故517889起 107077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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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01月14日20时55分?来源:法制晚报??罗媛

公安部发出通报 2004年全国共发生交通事故517889起 造成107077人死亡 全国九万余人命丧司机违规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去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17889起,造成107077人死亡。因驾驶员违法驾车导致交通事故的有465083起,造成93550人死亡,占全年死亡总数的87.4%。

据公安部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全国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其中超速行驶、占道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原因造成的人员死亡比较突出。

据了解,2004年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相对集中在春运期间,地点相对集中在西南部地区,仅在春运40天内,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群死群伤特大事故18起,占总数的32.7%。

为春运出台新措施

为确保今年春运工作安全展开,公安部作出不合格车辆禁止上路、严禁长途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规定。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杨钧介绍,春运期间,各级公安机关要组织开展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要会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督促客运企业和业主对大、中型客车的运行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另外,要加强路面交通管理和控制,及时了解掌握雨、雪、雾等恶劣气候对道路通行的影响,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山区公路和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上海市出台7个方面13条措施 进一步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易车讯 近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最新印发《关于进一步降压本市道路交通事故的意见》,公布7个方面13条具体工作措施。其中包括:推动加快淘汰“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并在年内对本市800公里以上班线的营运大客车全部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年内推动本市快递外卖行业所用电动自行车100%安装应用“RFID电动自行车智能管控系统”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政府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行道路交通安全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年度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定期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市应急局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纳入对各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考核范围,并在市安委会下设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市公安局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评价体系,定期对各区开展评价,并向市委政法委提供各区、街道和乡镇年度道路交通安全综治考评情况、向市安委办提供各区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各区政府要指导督促各街道、乡镇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2.研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市公安局要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出台《上海市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细化明确、推动落实各区、街道、乡镇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切实形成交通安全共管共治合力。

(二)构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建设体系

3.完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安全设施标准。市交通委要在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本市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标准和施工作业地方标准,在2020年内制定、发布上海市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提质增效指导性意见。对新改建高速公路和在用高速公路的团雾多发路段,要按照新制定的标准完善相关设施。2022年前,完成本市高速公路全程监控等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全市高速公路能见度、积雪、积冰、积水等气象监测设施的有效覆盖。市气象局要配合做好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气象观测设施建设标准设计、监控视频信息反演等技术支持。市公安局要强化科技信息化技术在道路交通执法管理工作中的应用,不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

4.全面推动道路安全设施改造升级。市交通委、各区政府要全面组织排摸本市缺失防护设施的临水临河道路、未设置防撞设施的高等级公路出口匝道、缺少反光标志的路面立柱、道路中央隔离栏以及机非车道隔离栏等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地点和路段(特别是事故多发路段),查漏补缺、完善治理。2020年底前,力争在郊区货运车流量较大、易发生右转弯“包饺子”事故且具备安装条件的路口100%增设物理隔离设施;力争本市临水临河道路防护设施安装完好率达到100%;力争在郊区无信号灯路口的支路100%安装减速带。2021年3月底前,力争高等级公路出口匝道防撞设施安装完好率达到100%。2021年9月底前,力争本市路面立柱和机非隔离栏反光标志安装完好率达到100%。对具备建设条件的贯穿居民聚集区的高等级道路,要推进建设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设施。相关设施建设、安装到位后,要建立长效维护、保养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完好。市安委办要对事故多发路段有关治理情况开展督办。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各区政府要督促道路养护作业单位和人员在作业时,严格规范设置警示标志、限速标志、锥形筒和发光灯具,并落实专人负责道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降低事故风险。

(三)强化运输行业安全管理

5.从严开展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市交通委要严格道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对新设立的运输企业要严把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关,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要推动加快淘汰“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2020年底前,本市800公里以上班线的营运大客车应全部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市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要抓紧研究完善各自主管的道路运输行业市场退出机制,对不履行交通安全管理义务、经责令改正仍不整改的,纳入不诚信管理对象名单并依法进行惩戒;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建筑垃圾运输许可、吊销道路运输资质。严禁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或者以合作经营的名义挂靠经营。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应急局要建立“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注册登记、道路运输资质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通报机制,发现无营运资质的车辆、企业,要共享信息并开展针对性监管和叠加处罚。

6.强化新兴行业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公安局要进一步强化对快递外卖、网络预约出租车、砂石料运输车和水泥搅拌车行业交通安全管理,推动本市快递外卖行业所用电动自行车在2020年底前,100%安装应用“RFID电动自行车智能管控系统”,并持续强化监管,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7.推动重点车辆动态监管落地。市交通委要会同市公安局、市应急局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督促“两客一危”、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等营运车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加大装置应用的监管力度,力争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装置安装率、运行实时在线率、入网率全部达到100%。要积极借鉴本市渣土运输车辆右转超速预警和驾驶员驾驶行为动态监测的经验做法,在2020年8月底前,制定右转弯报警设备、危险驾驶行为自动识别和报警功能装置安装的安全技术标准;在2020年底前,推动完成在本市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水泥搅拌车)、重型自卸货车(砂石料车)上安装相关设备、装置,并接入上海市道路运输第三方安全监测平台开展实时监管。要逐步将相关技术监管手段向重型半挂牵引车(集卡)等其他重型货车推广。

(四)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管理

8.加强重点人员、车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市交通委、市公安局要建立客货运行业高风险驾驶人清单机制;建立重点客货运企业驾驶人“毒驾”尿检定期筛查工作机制,对“毒驾”或者身体条件不适应驾驶的人员,予以强制注销驾驶证并同步注销其客货运从业资格;建立“红黑榜”通报机制,对事故多发、违法高发的企业予以曝光,形成震慑。市交通委要会同市公安局对列入客货运行业高风险驾驶人清单的驾驶人在其变动所属运输企业等方面予以限制;加强对长期在本市经营的异地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管理,落实对长期在异地行驶、涉嫌异地非法营运大客车的联合通报查处措施。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以及老年代步车、改装三轮车等禁止在本市上路行驶的车辆。对违规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要依法责令整改并严格处罚、公开曝光。

(五)持续深入开展交通违法整治

9.严查严处易致祸交通违法行为。市公安局要定期梳理事故多发路段、时段、重点车辆,加大巡逻管控和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整治机动车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未按照规定让行,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违法载人、闯红灯、未按照规定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和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线等易致祸交通违法行为;利用“两客一危一货”动态监控数据,严查疲劳驾驶、危化品运输车不按规定时间或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会同市司法局等单位积极推动《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制订工作,强化非机动车道路通行管理法制保障。

10.健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机制。市公安局、市交通委要建立基础车驾信息共享以及在公路上行驶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相关案件处罚信息交换等机制;严格落实《上海市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本市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称重检测设备,由属地交警部门和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加强执法管理,并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入口“电子警察”抓拍超限超载违法配套措施,严禁违法超限超载的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在本市超限、超载多发的地面道路开展流动称重的联合执法检查,并采取“一超四罚”(罚驾驶员、承运人、装载场所、运输企业)措施,严厉整治“百吨王”。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将相关非现场查获的超限超载违法数据推送至市公安局和市交通行政执法机构,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分别依法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理(罚),并将行政处理(罚)决定定期抄送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各区政府要合理规划一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临时处置停放点,以便及时卸载,消除违法状态。

(六)积极营造交通文明通行环境

11.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文化旅游局要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重要版面、重点时段,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结合“五进”工作,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要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全面推动客货运车辆驾驶员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市公安局、市教委要持续深化“公共安全教育开学第一课”,普及交通等安全防范知识。市教委要督促指导中小学结合有关课程加强交通安全教育,鼓励学校结合实际,开发有关交通安全教育的校本课程,夯实国民交通安全素质基础。各区政府要督促街道、乡镇动员社区力量,针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定期组织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播放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视频,进一步提升这类群体自觉尊法守法的意识。

(七)加大交通违法和事故责任追究力度

12.严格事故责任倒查追究。市公安局要会同市交通委、市应急局对名下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承担主要责任的企业开展深入调查。对存在不履行交通安全管理义务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市交通委、市公安局依法予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经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由市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取消相应许可或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责令其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政府及部门责任。

13.加强信用惩戒体系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要将单位涉及交通违法、事故等情况纳入信用评价范围。市交通委、上海银保监局要在将相关交通违法、事故等情况与客运线路招投标、运力投放以及保险费率、银行信贷等挂钩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完善涉及运输保险费率浮动的交通违法种类,倒逼企业落实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各使用信用信息的单位要及时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反馈有关信用激励和惩戒措施实施情况。

上海交通运输方式有哪些?急!!!

交通运输方式分为:航空运输

铁路运输

公路运输

水上运输

管道运输

按运输性质又分为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

求采纳

  • 评论列表:
  •  莣萳尤怨
     发布于 2022-09-24 18:24:09  回复该评论
  • 原因,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肇事减少 2005年,全国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肇事417355起,造成91062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92.7%和92.2%。因非机动车驾驶人、乘车
  •  寻妄又怨
     发布于 2022-09-24 18:32:13  回复该评论
  • 陕西、甘肃、青海13个省(区、市)各发生2起。山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等省(区、市)发生特大交通事故起数比2004年减少2起以上。其中,四川同比减少7起,广西同比减少3起。另外,江苏、广东、青海3省同比
  •  爱里全是难过〃1
     发布于 2022-09-24 17:11:38  回复该评论
  • 市公安局要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出台《上海市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细化明确、推动落实各区、街道、乡镇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切实形成交通安全共管共治合力。(二)构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建设体系3.完善高速公路、城市快
  •  离鸢叙詓
     发布于 2022-09-24 13:38:13  回复该评论
  • 业交通安全管理,推动本市快递外卖行业所用电动自行车在2020年底前,100%安装应用“RFID电动自行车智能管控系统”,并持续强化监管,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7.推动重点车辆动态监管落地。市交通委要会同市公安局、市应急局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要
  •  辙弃零栀
     发布于 2022-09-24 09:21:09  回复该评论
  • 少地区也举办了生动的体验教育课程,或修建专业的体验馆,针对儿童或小学生在特定的场馆内,参加丰富多彩的体验活动,以步行者和驾驶者的身份进行体验,从而正确理解交通安全知识,并培养在危险状态下的应变能力。公路运输特点有哪些(一) 机动灵活 机动灵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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