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什么是统一战线
- 2、如何做好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
- 3、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条列内容
- 4、对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要坚持信任尊重什么组织起来发挥作用的思路
- 5、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 6、简述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内容?
什么是统一战线
统一战线就其广义而言,是指不同社会政治力量在一定条件下,为了一定的共同目标而建立的政治联盟或联合;就其狭义而言,是指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战略策略,主要是无产阶级自身团结和同盟军问题。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统一战线都是中国共产党的一大重要法宝。
统一战线概念最早是由恩格斯提出的,列宁发展了统一战线概念内涵,统一战线概念在中国十分丰富并具中国特色。[1]
2015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
2015年9月22日电 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自2015年5月18日起正式施行。[2]
条例共分总则、组织领导与职责、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一战线工作、港澳台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附则等10章46条,明确了统一战线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方向原则,规定了各领域统战工作的方针政策。
如何做好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
1、必须切实在加强中国共产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上下功夫。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统一战线最鲜明的特征。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统一战线才有强大凝聚力和向心力,统一战线工作才有前进方向和坚强保障。
不断增强党在统一战线中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把各方面力量团结凝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形成“众星拱月”的良好局面。
2、必须切实在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上下功夫。
统一战线工作涉及工作部门多、领域广,需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既要加强统筹协调,又要更好发挥各方面优势和作用,关键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
地方党委要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建立和完善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制度机制,形成做好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合力。
3、必须切实在提高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上下功夫。
统战工作是百科全书、博大精深。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不断增强统战工作的领导艺术和水平。
统战部门要履行好政治机关的重要职责,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教育统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工作本领,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统战干部队伍。
4、必须切实在推进统一战线工作守正创新上下功夫。
守正和创新两者辩证统一、相辅相成。
守正是新时代统战工作的根本政治要求,要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等重大原则立场上保持定力、固守底线,绝不能有任何含糊。
创新是开创新时代统战工作的必由之路,要根据统一战线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推进理论政策、思路理念、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推进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5、要高举爱国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两面旗帜。
把各方面力量团结联合起来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重要论述,掌握统一战线的理论、方针、政策,准确把握新时期统战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运用统战工作方式方法,深化联谊交友,正确处理好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最突出的特点
这次《条例》修订的突出特点是通篇贯穿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统一战线工作的首要原则,明确了党在统一战线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就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作出专门规定。
明确地方党委对本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负主体责任,并强调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本部门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新增“统战部门自身建设”一章,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等方面对统战干部队伍建设提出要求,确保统战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这些规定,强化了党在同心圆中居于圆心的地位作用,进一步巩固统一战线“众星拱月”的良好局面。
以上内容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遵循——中央统战部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答记者问
益阳市人民政府-扎实做好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人民日报:开创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新局面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条列内容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2015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15年5月18日中共中央发布 2020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修订 2020年12月21日中共中央发布)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全文
对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要坚持信任尊重什么组织起来发挥作用的思路
对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要坚持信任尊重团结组织起来发挥作用的思路。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第三十二条:
坚持信任尊重、团结引导、组织起来、发挥作用的思路,运用社会化、网络化的方法,通过实践创新基地、联谊组织等形式,分类分众施策,强化思想引领,凝聚政治共识,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
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作用:
根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
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系密切的党政部门、群众团体、社会组织等,应当发挥职能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密切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所在街道、社区、园区、企业等的党组织应当落实主体责任,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一战线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职责,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2022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于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党中央专门规范政治协商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为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首先,《条例》以党内法规这一基本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进行全局性制度安排,是提高党领导政治协商工作制度化、法治化水平的集中体现,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其次,政治协商工作事关全过程人民民主、新型政党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事关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条例》的制定和出台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政治协商工作始终坚持正确发展方向,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最后,出台《条例》是党中央加强新时代党的领导法规建设的重要举措,《条例》将与《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等统一战线工作领域的法规制度形成制度合力,为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提供坚强制度保证。
政治协商工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党执政治国、维护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利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政治协商工作,就政治协商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开拓了党领导政治协商工作新局面。《条例》的出台是适应政治协商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更好发挥党内法规制度优势,提升政治协商效能的需要。《条例》在科学认识和全面把握政治协商工作性质、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系统地总结、反映和提炼多年来党领导政治协商工作的实践成果和有益经验,将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工作的总体要求、体制机制细化为实体性、程序性规定,从制度安排上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政治协商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实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条例》的制定坚持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以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全面领导为主线、以搭建党领导政治协商工作的体制架构为重点,注重落实领导主体具体化、职责清单化、工作运行机制化等相关要求,聚焦于解决“领导原则”“领导主体”“领导内容”“领导方式”等党领导政治协商工作的系列重大问题,形成八章、三十一条的框架结构。
第一,规定开展政治协商工作的重要问题。《条例》第一章从制定目的、战略定位、基本方式、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等重要问题出发,对政治协商工作作出整体性规定。政治协商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根据长期实践经验,《条例》明确了政治协商的重要地位,明确了政治协商的基本方式包括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直接开展的协商,以及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开展的协商两大类型。《条例》确定了政治协商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发扬民主、坦诚协商,坚持政治引领、凝聚共识的基本原则,致力于发展通力合作、团结和谐的新型政党关系,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第二,规定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体制。《条例》第二、三章对党领导政治协商工作体制作出全面规定。一是明确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主体及其职责,构建中央统筹、各方落实、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责任体系:党中央对政治协商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负责顶层设计,把握政治协商的政治方向;地方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治协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做好上下衔接的同时对本地区政治协商工作负责,支持协商机构、人员做好政治协商工作;各级党委统战部门履行推动落实、协调配合等职责;政协党组履行开展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完成其他任务等职责。二是明确政治协商工作的对象,构建覆盖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工作网络。《条例》规定政党协商的对象是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应邀参加政党协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对象是参加政协的各有关方面,包括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以及其他各界代表人士。三是明确政治协商工作的主要内容,构建以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等为核心开展政治协商的履职要求。《条例》规定政党协商的主要内容包括党的重要文件的制定与修改,重要法律法规的制定与修改建议,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人大常委会、政府等的换届建议人选,关系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大问题等。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包括列入政协全体会议议程的重要事项、国家方针政策和地方重要举措以及有关统一战线的重要问题等。
第三,规定党领导政治协商工作的运行机制。《条例》第四、五、六章分别对活动筹备、活动开展、成果运用和反馈三个政治协商工作的关键环节进行规范,明确了各个环节的权力运行、程序展开和内容要求。第七章则对政治协商保障机制有关问题作出规定。一是活动筹备方面,《条例》规定各级党委应加强对政治协商活动的研究部署,统筹安排政党协商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明确了党委办公厅(室)会同党委统战部提出政党协商年度计划、政协党组提出年度协商议题安排的权限,并对相关计划安排的形成过程、研究论证、审议决定、推动落实等事项提出原则性要求。二是活动开展方面,《条例》提出了营造宽松民主和谐的协商氛围的要求,并分别对政党协商、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提出不同的活动形式要求。三是成果运用和反馈方面,《条例》规定了各级党委、党委办公厅(室)会同党委统战部、政协党组在运用和反馈政治协商成果方面的具体责任,要求建立健全政治协商成果运用和反馈制度。四是保障机制方面,《条例》规定在各级党委统筹负责的前提下,党委及其有关部门、政府、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等应当通过完善工作联系机制、创造参加政治协商的有利条件等方式为政治协商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保障。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在新时代充分发挥政治协商工作的积极作用,既要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又要结合新的形势与特点,适时制定出台具体规章制度。《条例》正是对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新要求作出的制度回应,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领导政治协商工作的具体落实提出刚性要求,开启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的新里程。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做好新时代政治协商工作,有助于寻求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各界代表人士之间的共同目标,以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简述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内容?
主要内容:
1、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内容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政治联盟。
2、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基础上的,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统一战线。
3、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特点是具有空前的广泛性,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4、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任务是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5、为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服务,为促进"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祖国服务。
扩展资料
主要措施:
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优势和战略方针,是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工作。
,先后召开了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全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会议。
,颁布了我们党关于统一战线的第一部党内法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出台了一批重要的规范性文件,领导和推动统一战线不断创新发展、巩固壮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此,宪法修正案进一步充实和完善爱国统一战线和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内容,为做好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巩固壮大新时代统一战线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问:如何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