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
- 2、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的中心概况
- 3、创新驱动发展,知识产权有何作为
- 4、怎样建设知识产权强国
- 5、江苏省专利促进条例
- 6、传统知识产权公司如何转型
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第三条 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工作遵循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优化服务的要求。
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滥用知识产权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工作的领导,将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知识产权议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具体工作由同级知识产权部门承担。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稳定长效的知识产权发展投入保障机制,将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省知识产权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工作。第五条 版权部门依法负责著作权促进和保护工作。知识产权部门依法负责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促进和保护工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商业秘密促进和保护工作。农业农村、林业部门依法负责植物新品种、农产品地理标志促进和保护工作。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查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商业秘密、著作权、植物新品种等领域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本款规定的部门统称为负有知识产权管理职责的部门。
教育、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卫生健康、金融监督管理、海关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工作。
知识产权部门应当与其他有关部门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紧密配合,牵头建立信息通报、要情会商等工作机制。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向社会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弘扬知识产权文化,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营造崇尚创新、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环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在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鼓励社会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知识产权奖项。第七条 促进长江三角洲区域知识产权一体化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发展规划、保护、公共服务等领域合作,推动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协助调查、协助执行等工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信息互通、经验互鉴。
加强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交流协作。第八条 拓宽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渠道,加强与有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协作。
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依法依规开展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交流。第二章 促进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产业、科技、人才等政策措施,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服相结合的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与运用机制。
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和个人加强自主创新,提升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能力,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第十条 鼓励作品创作和传播,引导著作权人依法进行著作权登记,支持版权交易平台建设,推动著作权交易和产业转化。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专利信息资源利用和专利分析,推动其在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的应用,在关键技术、核心技术领域培育高价值专利。
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在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推动创新成果及时转化为高价值专利。
省人民政府对获得中国专利奖的本省专利权人给予奖励,并设立江苏专利奖,对在本省实施产生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优秀专利项目或者本省优秀发明人、优秀设计人给予奖励。鼓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开展优秀专利项目或者优秀发明人、优秀设计人的评选。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的中心概况
二、 主要职责
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委托,江苏中心承担如下工作:
◆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
◆PCT国际申请的国际检索和国际初步审查;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 发展目标
江苏中心的建设目标包括:壮大我国专利审查队伍,提高专利审查能力;促进江苏省专利事业发展,提升华东地区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探索知识产权服务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新路子。根据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需要,预计到2015 年末,江苏中心将形成2000名专利审查员和120 名管理人员的队伍规模。伴随我国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步伐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的不断加深,知识产权制度将为激励科技创新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江苏中心将融入这一伟大的历史进程,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和创新型国家的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创新驱动发展,知识产权有何作为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2013年度所有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进行了考核评比,镇江市列全国地级市第4位,江苏第1位。目前,全市有6个辖市区被评为江苏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示范单位,其中丹阳市是全国仅有的3个县级“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市”之一,句容、京口被列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
近年来,镇江市把知识产权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主要动力,突出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核心地位,注重发挥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无论是在探索知识产权投融资方面,还是在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上,镇江都敢于先行先试,许多创新工作都走在了江苏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通过出台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等政策,专利产出能力大幅增强。2013年全市专利申请达28255件,专利授权达9809件,均创历史新高。截至今年8月份,全市万人有效发明专利达11.83件,位列全省第5位,有望提前实现“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中“万人有效发明专利达12件”的指标。
企业是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的主体,企业的创新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地区经济的发展前景。这几年,镇江市大力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通过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简称贯标)来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
自2008年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颁布以来,镇江市先后实施了“百企贯标”和“百企达标”工程,率先在省内开展贯标流程设计、服务体系构建、内审员培养等特色工作,形成了企业知识产权贯标体系的“镇江模式”。目前,全市已有贯标创建企业450多家,贯标合格企业142家,贯标优秀企业78家,贯标企业达标数和先进数均居全省第1位。
创新模式,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大幅增长
“要是没有专利权质押贷款,我们不可能为世博会做项目,企业也不可能再上台阶、业务越做越大。”镇江同盛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林忠伟谈起企业发展的历程十分感慨。该公司凭借某新型喷雾降温装备专利,一举获得了世博会800台的订单。“相信去过世博园的人对这一‘镇江创造’的产品都会印象深刻。”林忠伟说,当时为了填补生产资金缺口,他用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获得了200万元贷款。随后,企业接到了更多订单,从此迈入了快速发展阶段。
林忠伟所说的专利权质押贷款,正是镇江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率先在全省推出的科技金融产品之一,旨在解决广大“有专利、轻资产”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过程中融资难的问题。自2009年推出以来,全市已有300多家企业通过专利权质押,获得10多家银行累计超过14亿元的贷款和授信。由此衍生出的科技成果风险补偿贷款、科技风险池基金贷款、科技履约保证保险贷款、科技创业风险投资等科技金融产品,形成了“投”“保”“贷”“补”四位一体的发展模式,仅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贷款就为250多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超6亿元,项目和资金数均列全省第一。
作为全国首批专利保险试点市,镇江市率先提出统保模式,产生了全国专利保险第一单。今年完成137家企业、193件专利的保单下发,列全国第1位。同时,该市正积极探索专利侵权责任险、专利质押保证险、境外展会侵权责任险等新险种并将投放市场。
强化运用,有力支撑经济和产业发展
把专利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和企业经营的优势,还需要在专利运用的措施和服务上下工夫。
2013年,镇江市出台“专利收储与运营资金管理办法”,加快建设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网上专利交易平台,通过对驻镇高校院所具有产业化前景的关键技术专利成果进行柔性收储并集中管理、集成运用,有力推动驻镇高校的专利成果向镇江市企业转移。
在镇江科技新城建设以知识产权评估、交易和投融资等为主的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打通知识产权变现通道,让企业感受到知识产权不仅代表了创新能力,同时也是促进发展的优质资源,可以为企业带来“真金白银”。同时将选择镇江市重点产业开展专利导航试点,以产业链为切入点,理清核心技术链,深入挖掘分析专利在相关链条各个环节中的分布态势,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稳步提升专利运用水平。
在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建设方面,通过组织企业内审员、知识产权工程师、专利代理人等系列培训,建立了多层次的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培养体系,培育了畅远信息科技、亿百特信息科技等一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国家和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省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国家专利导航试点工程(江苏)研究基地也先后落户镇江,镇江市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怎样建设知识产权强国
提问者,谢谢你关心知识产权国家战略!!
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是个系统工程,参见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改革创新 奋发有为 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摘要部分:着眼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建设知识产权强国
提问者也可以参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知识产权局等单位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64号指出:
二、主要行动
(一)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支撑产业转型升级。
——推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更加注重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优化产业布局,引导产业创新,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升级。面向产业集聚区、行业和企业,实施专利导航试点项目,开展专利布局,在关键技术领域形成一批专利组合,构建支撑产业发展和提升企业竞争力的专利储备。加强专利协同运用,推动专利联盟建设,建立具有产业特色的全国专利运营与产业化服务平台。建立运行高效、支撑有力的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完善企业主导、多方参与的专利协同运用体系,形成资源集聚、流转活跃的专利交易市场体系,促进专利运营业态健康发展。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发展态势报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区域特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构建优势互补的产业协调发展格局。建设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聚区,在产业集聚区推行知识产权集群管理,构筑产业竞争优势。鼓励文化领域商业模式创新,加强文化品牌开发和建设,建立一批版权交易平台,活跃文化创意产品传播,增强文化创意产业核心竞争力。
——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加强植物新品种、农业技术专利、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创造运用,促进农业向技术装备先进、综合效益明显的现代化方向发展。扶持新品种培育,推动育种创新成果转化为植物新品种权。以知识产权利益分享为纽带,加强种子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协作创新,建立品种权转让交易公共平台,提高农产品知识产权附加值。增加农业科技评价中知识产权指标权重。提高农业机械研发水平,加强农业机械专利布局,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快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建立地理标志联合认定机制。推广农户、基地、龙头企业、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紧密结合的农产品经营模式。
——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扩大服务规模、完善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推动服务业向高端发展。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形成一批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标准规范,加强对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自律。支持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机构广泛参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鼓励商业银行开发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产品。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平台,引导企业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范围。引导和鼓励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提供重点支持。通过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对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给予风险补偿。增加知识产权保险品种,扩大知识产权保险试点范围,加快培育并规范知识产权保险市场。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发〔2014〕6号),扎实推进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震慑违法者,同时促进执法者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将案件信息公开情况纳入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统计通报范围并加强考核。探索建立与知识产权保护有关的信用标准,将恶意侵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向征信机构公开相关信息,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水平。
——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积极开展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办跨区域、大规模和社会反响强烈的侵权案件,加大对民生、重大项目和优势产业等领域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协作、侵权判定咨询与纠纷快速调解工作。加强大型商业场所、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督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落实相关责任,督促邮政、快递企业完善并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探索加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的知识产权监管。加强对视听节目、文学、游戏网站和网络交易平台的版权监管,规范网络作品使用,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优化网络监管技术手段。开展国内自由贸易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调查,探索在货物生产、加工、转运中加强知识产权监管,创新并适时推广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模式,依法加强国内自由贸易区知识产权执法。依法严厉打击进出口货物侵权行为。
——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88号),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完善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推动软件资产管理、经费预算、审计监督、年度检查报告、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到实处,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加强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和司法保护。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坚持打防结合,将专项打击逐步纳入常态化执法轨道。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涉嫌犯罪案件移交工作力度。依法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加大罚金刑适用力度,剥夺侵权人再犯罪能力和条件。加强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审判工作,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按照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为知识产权法院的组建与运行提供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和支持。
——推进知识产权纠纷社会预防与调解工作。探索以公证的方式保管知识产权证据及相关证明材料,加强对证明知识产权在先使用、侵权等行为的保全证据公证工作。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工作,依法规范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行业调解机制,培育一批社会调解组织,培养一批专业调解员。
(三)强化知识产权管理,提升管理效能。
——强化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管理。加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落实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等知识产权管理职责,明确责任主体。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全过程管理,建立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完成后的知识产权目标评估制度。探索建立科技重大专项承担单位和各参与单位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开展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完善高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
——加强知识产权审查。完善审查制度、加强审查管理、优化审查方式,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完善知识产权申请与审查制度,完善专利审查快速通道,建立商标审查绿色通道和软件著作权快速登记通道。在有关考核评价中突出专利质量导向,加大专利质量指标评价权重。加强专利审查质量管理,完善专利审查标准。加强专利申请质量监测,加大对低质量专利申请的查处力度。优化专利审查方式,稳步推进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建设,提升专利审查能力。优化商标审查体系,建立健全便捷高效的商标审查协作机制,完善商标审查标准,提高商标审查质量和效率。提高植物新品种测试能力,完善植物新品种权审查制度。
——实施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针对重大产业规划、政府重大投资活动等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加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和产业主管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制定发布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指导手册,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评议服务能力。推动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明确评议内容,规范评议程序。引导企业自主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工作,规避知识产权风险。
——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引导企业提高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知识产权资产管理,促进企业提升竞争力。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标准认证制度,引导企业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价值分析标准和评估方法,完善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在并购、股权流转、对外投资等活动中加强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制定知识产权委托管理服务规范,引导和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委托管理服务。
——加强国防知识产权管理。强化国防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组织管理,加快国防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管理融入国防科研生产和装备采购各环节。规范国防知识产权权利归属与利益分配,促进形成军民结合高新技术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完善国防知识产权解密制度,引导优势民用知识产权进入军品科研生产领域,促进知识产权军民双向转化实施。
(四)拓展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推动国际竞争力提升。
——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工作。公平公正保护知识产权,对国内外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加强与国际组织合作,巩固和发展与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多双边知识产权交流。提高专利审查国际业务承接能力,建设专利审查高速路,加强专利审查国际合作,提升我国专利审查业务国际影响力。加强驻外使领馆知识产权工作力度,跟踪研究有关国家的知识产权法规政策,加强知识产权涉外信息交流,做好涉外知识产权应对工作。建立完善多双边执法合作机制,推进国际海关间知识产权执法合作。
——完善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规则。追踪各类贸易区知识产权谈判进程,推动形成有利于公平贸易的知识产权规则。落实对外贸易法中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规定,研究针对进口贸易建立知识产权境内保护制度,对进口产品侵犯中国知识产权的行为和进口贸易中其他不公平竞争行为开展调查。
——支持企业“走出去”。及时收集发布主要贸易目的地、对外投资目的地知识产权相关信息。加强知识产权培训,支持企业在国外布局知识产权。加强政府、企业和社会资本的协作,在信息技术等重点领域探索建立公益性和市场化运作的专利运营公司。加大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建设,鼓励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联盟,帮助企业在当地及时获得知识产权保护。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高海外知识产权事务处理能力,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专业服务。
江苏省专利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鼓励和保护发明创造,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专利促进工作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专利促进工作应当遵循激励创造、有效运用、科学管理、合理保护的原则,促进本省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专利促进工作的领导,将专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专利工作协调机制,鼓励和支持专利的创造和运用,加强专利管理和保护,促进专利事业的发展。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专利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专利意识,为促进专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专利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专利工作的主管部门。
发展和改革、经贸、科技、财政、税务、教育、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专利管理工作。第七条 鼓励和支持各类行业协会制定、实施与专利促进工作有关的管理制度,开展同业交流、跨行业协作和市场开拓等活动,推动专利的申请、保护和应用。第二章 激励措施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的指导和服务,鼓励并支持其制定和实施专利发展战略,推动有关专利管理规范的落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专利运用水平;培育和发展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引导其为企业、事业单位提供优质、规范的专利中介服务。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并支持建立各类专业专利信息数据库,促进专利信息的共享、开发和利用。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专利专项资金,用于下列事项:
(一)资助专利申请;
(二)促进专利实施;
(三)开展专利宣传和人才培养;
(四)援助专利维权;
(五)扶持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
(六)其他专利促进事项。
专利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县级以上专利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设立专利奖,对在本省实施产生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优秀专利项目或者专利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自主专利技术的创造和运用。在同等条件下,专利专项资金应当优先支持含有自主专利技术的专利实施项目。第十三条 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生产企业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合作,共同研究开发和实施专利技术。第十四条 以政府财政资金安排和设立的创业风险投资资金和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应当加大对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的投资力度。
鼓励商业银行增加对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的信贷投入,县级以上地方财政可以在专利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对专利技术产业化贷款项目进行贴息;鼓励担保机构优先为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提供融资担保。第十五条 鼓励高等院校通过将专利知识纳入课程教育体系、设立知识产权专业教育机构等方式,普及专利知识,培养专利人才。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支持。第十六条 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增加研究开发专利技术及产品的投入。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百分之五十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摊销。第十七条 专利中介服务机构从事专利技术转让、专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专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业务,技术交易合同经当地科技、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认定,并报税务机关备案的,其取得的收入可以依法免征营业税。
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业务中代收代缴的各类国家规费以及国际专利规费,在计算营业税计税营业额时依法予以扣除。第十八条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依法采取专利权入股、质押、转让、许可等方式促进专利实施。以专利权作价入股的,最高可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转让专利权或者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可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专利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新产品,根据有关规定享受扶持新产品开发的优惠政策。
传统知识产权公司如何转型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棉花种植、纺纱、色织、印染、服装、品牌、贸易、热电为一体的大型纺织企业,2009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物测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认可实验室;2010年被认定为江苏省创新型企业,并成立了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院士工作站;2011年启动了江苏联发现代色织研究院的建设。2010年公司实现销售22.24亿元,出口创汇2.13亿美元,利润总额2.88亿元,纳税1.3亿元,今年1-3月份实现销售收入59017.56万元同比增长56.34%,利润6004.85万元同比增长19.63%,出口创汇6265万美元,同比增长73.8%、纳税3041万元,同比增长38.16%。连续13年跻身全国色织行业综合实力10强企业,位于江苏省色织行业第1位。 近年来,公司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不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2009年公司承担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计划、2010年公司发明专利“纺织面料的一种防污、防水、免烫后整理方法”被列为江苏省专利实施计划,成为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单位。公司拥有授权专利183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1件,实用新型专利13件,拥有软件著作权22件,近两年申请了发明专利8个;主持制定了行业标准《棉色织布》,参与制定了国家标准《色织提花布》,目前,还有4个标准正在制/修定过程中;2个QC小组被表彰为全国纺织行业优秀质量小组。专利产品销售占公司总销售的60%以上。2009年7月份,公司技术创新应对金融危机逆势而上的做法及经验得到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同志;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长万刚、现江苏省省长李学勇等领导同志的批示。《科技日报》在2009年8月12日头版头条以“大浪淘沙显风流”为题介绍公司逆势而上的做法并配发了评论员文章。
一、建章立制,规范运行
建立健全企业专利工作的规章制度,落实机构和人员及经费,是搞好企业专利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公司于2007年2月成立了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建立了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公司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商标、论文等知识产权的管理,设立专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3名,兼职管理人员4名。建立有联发特色的“三级创新体系”。即基层的改善提案活动、班组层面的QC小组活动、公司层面的项目管理工作。制定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专利管理办法》、《关于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规定》、《技术合同管理办法》、《商标管理办法》、《综合奖惩制度》等管理制度10多个。
二、保障经费,实施奖励机制
在公司研发经费预算中设立知识产权战略专项经费,每年在知识产权上投资都在研发经费的5%以上,对申请发明专利的,每有一项奖励300元,获得授权的奖励500元;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每有一项奖励200元,获得授权的奖励400元;申请并获得软件著作权的,每有一件奖励600元。2010 年共收集各种改善提案211条,开展各种科研项目35个,公司对于项目提案效果明显的给予奖励,全方位、立体式的创新活动促进公司创新氛围的形成,为公司创造价值近5000万元。近三年公司对专利、软件著作权、论文和科研项目成果进行了奖励,奖励金额50.65万元,奖励达150人次,调动了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三、加强宣传培训,增强意识
公司邀请知识产权局的专家宣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采取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等形式3场次,在公司《联发纺织》上进行知识产权等知识的宣传,有计划分批地对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营销人员以及一线员工进行知识产权意识宣传教育,公司人力资源部还将其列入员工的素质教育,并使之成为企业文化所倡导的目标之一。通过教育培训,使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在员工中的普及率达到50%以上,在决策层、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中的普及率达到80%以上;培训3名能有效管理和妥善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专兼职人员。
四、加强专利信息利用,提高研发效率
公司将围绕主导产品建立起适合本企业实际需要的专利信息利用机制,分析平台,把专利信息利用工作贯穿于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立项前以及研制、开发和产品、技术出口的过程中。公司图书馆拥有各类图书共计1500册,期刊共计52种。在保证图书馆功能发挥的同时,订购了中国知识网、维普期刊网、CNIPR中外专利数据库、南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联系了江苏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中国棉纺织行业协会、中国纺织科技信息网等单位;下载整理了棉纺织行业资讯、市场分析近百篇,不断地跟踪分析竞争对手的最新动态,整理了国内外10多家纺织企业专利信息1000余条,编制公司专利预警分析报告;已经开发了公司专利检索分析平台,正在进行安装培训;在内部网站上设立了“技术文献”、“后整理加工方法库”、“纺织知识”、“标准知识”等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