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矛盾的特殊性和普遍性是什么
- 2、什么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原理?
-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及方法论
- 4、矛盾的特殊性和普遍性原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5、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矛盾的特殊性和普遍性是什么
一、矛盾的普遍性
含义有两方面:其一,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每一事物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
二、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特殊性构成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特殊本质,是世界上各种事物千差万别的内在根据,也是人们认识事物的基础。
具体表现为:各个物质运动形式的矛盾,各个运动形式在各个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各个发展过程的矛盾的各方面,各个发展过程在其各个发展阶段上的矛盾以及各个发展阶段上的矛盾的各方面。还有主要的矛盾和非主要的矛盾以及矛盾之主要的方面和非主要的方面这两种情形。
矛盾特殊性与矛盾普遍性的关系
①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世界上的事物无论怎样特殊,它总是和同类事物中的其他事物有共同之处,不包含普遍性的事物是没有的。
②由于事物范围的极其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在一定场合为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则是特殊性。反之,在一定场合是特殊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则是普遍性。
基本矛盾
亦称“根本矛盾”。规定事物的根本性质并对事物的全过程运动发展起支配作用的矛盾。与“非基本矛盾”相对。根本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基本动力和基本原因,它贯穿于事物发展全过程并始终起着主导作用。事物性质的改变是随着基本矛盾的变化而变化的。
基本矛盾在过程发展的各个阶段中,各有其特点,使过程显出阶段性。基本矛盾有时可能不仅仅是一对。基本矛盾和非基本矛盾两者相互影响。非基本矛盾为基本矛盾所规定和制约,但又影响着基本矛盾的发展和解决。
主要矛盾
体现事物和发展阶段、过程的特殊性和差别性的一种矛盾。与“次要矛盾”相对。在复杂事物的矛盾体系之中,各种矛盾所处的地位和对事物存在发展所起的作用是各不相同的,其中有一种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决定着其它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这种矛盾就称为主要矛盾。
次要矛盾
在复杂事物的矛盾体系中,除主要矛盾外的矛盾。与“主要矛盾”相对。次要矛盾为主要矛盾所支配,但对主要矛盾也有制约和影响的作用。次要矛盾的发展和解决与否,也影响着主要矛盾的发展和解决。次要矛盾并不是凝固不变的,在一定条件下,它可以与主要矛盾相互转化。
什么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原理?
原理内容: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
①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世界上的事物无论怎样特殊,它总是和同类事物中的其他事物有共同之处,不包含普遍性的事物是没有的。
②由于事物范围的极其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在一定场合为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则是特殊性。反之,在一定场合是特殊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则是普遍性。
方法论: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要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不断实现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及方法论
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世界上的事物无论怎样特殊,它总是和同类事物中的其他事物有共同之处,不包含普遍性的事物是没有的。
2、由于事物范围的极其广大和发展的无限性,在一定场合为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则是特殊性。反之,在一定场合是特殊性的东西,在另一场合则是普遍性。
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方法论: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要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不断实现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矛盾起源
公元前6世纪,克利特哲学家艾皮米尼地斯(Epimenides)说了一句很有名的话:“所有克利特人都说谎。”
这句话有名是因为它没有答案。如果艾皮米尼地斯所言为真,那么克利特人就全都是说谎者,身为克利特人之一的艾皮米尼地斯自然也不例外,于是他所说的这句话应为谎言,但这跟先前假设此言为真相矛盾;又假设此言为假,那么也就是说存在部分克利特人说谎,克利特人艾皮米尼地斯属于说谎的那部分。
全能悖论始见于中世纪,因在基督宗教的教义中,至高无上的神是“全能、全知、全善”的,因此亦称全能上帝悖论。全能悖论不是要否定全能者或证明上帝不存在,而是指出“全能”这观念隐含矛盾,不可能存在着全能上帝,即使上帝存在,亦不会是全能的。
矛盾的特殊性和普遍性原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
矛盾特殊性的原理是: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首先,
矛盾的特殊性表现在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其次,矛盾的特殊性还表现在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矛盾的特殊性还表现为事物矛盾的双方各有其特点。
矛盾特殊性的原理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矛盾普遍性原理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
矛盾普遍性原理对于我们科学地看问题、办事情,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首先,要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其次,还要善于全面分析矛盾,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1、矛盾普遍性与矛盾特殊性的含义不同。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之中,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简言之,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矛盾的特殊性主要包括以下情形:其一,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殊性;其二,每一个事物在其发展的不同过程与阶段上的矛盾各有其特殊性。
2、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不同。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是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两者的辩证关系主要表现在: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区别的。矛盾的共性比个性抽象、深刻,矛盾的个性比共性具体、丰富。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又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一方面,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共性通过个性表现出来;另一方面,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特殊总是普遍中的特殊。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一定条件下的普遍性在另一条件下可能转化为特殊性,反之亦然。
3、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1)它是正确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人们的认识总是从个别上升到一般,再用一般指导个别,所以,在认识过程中,把矛盾的特殊性与矛盾的普遍性辩证地统一起来是认识的根本方法。
(2)它是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
扩展资料:
马克思哲学矛盾论
辩证法:辩证法的基本范畴,物质存在的基本形式。
矛盾首先是物质的,其次才是意识形式上的反映--作为概念的存在。事物自身所包含的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在古代哲学中,矛盾概念已包含有对立面的统一的思想。黑格尔在其唯心主义哲学中明确提出矛盾即对立统一。
马克思主义吸取了黑格尔的合理思想,系统提出了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把矛盾规定为反映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认为任何事物都是作为矛盾统一体而存在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辩证法的矛盾范畴不同于逻辑矛盾,它是指事物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本性及其在人们思维中的反映,而逻辑矛盾则是由于违反了形式逻辑的规则而出现的逻辑错误,是思维混乱的表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