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特点是什么
(1)独占性。是指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排他性质,任何人要实施专利,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必须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并按双方协议支付使用费,否则构成侵权。(2)时间性。是指专利权只在授权有效期限内有效,期限届满或终止失效后该发明创造就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利用,专利权的期限是由专利法规定的。(3)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授予的专利权只在授予国或地区的区域范围内有效,对其它国家或地区没有法律约束力,每个国家或地区所授予的专利权,其效力是互相独立的。
知识产权特点包括什么
主要是以下三点:
(1)专有性 也称垄断性(独占性或排他性)。指知识产权专属权利人所有,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权利的客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地域性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对权利的一种空间限制。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授予的知识产权,仅在该国或该.地区的范围内受到保护,而在其他国家或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知识产权所有人希望在其他国家或地区也享有独占权,则应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申请。
(3)时间性 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除受空间(即地域)的限制外,还要受时间的限制。知识产权都有法定的保护期限,一旦保护期届满,权利即自动终止。
知识产权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1、无形性。客体的知识产品具有无形性。
2、专有性
①没有法律规定或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
②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3、地域性。只在授予或确认其权利的国家和地区发生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
4、时间性。指知识产权具有一定的保护期限。
扩展资料:
法律特性:
1、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
2、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
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的特点是什么?
(1)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地理标记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2)知识产权的特点
①知识产权的独占性
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它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独占性虽是知识产权与所有权的共同特征,但其效力内容及表现形式各不相同:
a.表现形式的不同
由于知识产品是精神领域的成果,知识产权的专有性有着其独特的法律表现:
第一,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
第二,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b.效力内容的不同
知识产权与所有权在独占性效力方面也是有区别的,表现在:
第一,所有权的排他性表现为所有人排斥非所有人对其所有物进行不法侵占、妨害或毁损,而知识产权的排他性则主要是排斥非专有人对知识产品进行不法仿制、假冒或剽窃。
第二,所有权的独占性是绝对的,即所有人行使对物的权利,既不允许他人干涉,也不需要他人积极协助,在所有物为所有人控制的情况下,无地域和时间的限制。而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则是相对的,这种垄断性往往要受到权能方面的限制(如著作权中的合理使用、专利权中的临时过境使用、商标权中的先用权人使用等),同时,该项权利的独占性只在一定空间地域和有效期限内发生效力。
②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③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a.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b.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主要是对作者的财产权而言的,即作者只能在一定期限内享有对作品的专有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而对作者的人身权,有的国家规定为无限期永远存在(如法国),有的国家则规定与财产权保护期相同(如德国)。
知识产权有什么特点?
知识产权的特点是,首先它是种无形资产,是可以有专属性的,(也就是可以属于某个人专有享用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侵权使用),再有它必须通过相关机机的一定的法律程序的认定才能具备有专有性,它还是有时间性的,它有效期超过时限就失去了专有性,它还具有区域性,在认定的国内它的专有性受该国保护,未认定国是不会保护的。这就是知识产权的特点。